简介:【摘 要】我们在卫生监督实践过程中,发现基层单位在卫生监督工作上存在着监管法律法规处罚力度小情况,对违规行为制止不力的现象,加上公共场所面广、点多、线长、偏远和数量大,基层卫生监督人员不足、缺位缺岗现象,监督工作依然存在个别地方监管难以到位,留有死角的现象。这样对卫生监督工作带来了职业上风险;为此。特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尽快修订出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法律及实施细则”、增加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数量,丰富监管手段等,从而增强卫生监督全复盖和监督频次,降低和减少职业违法犯罪风险发生。
简介:目的调查试点单位集体食堂基本情况、职工膳食习惯与健康信息相关情况的现状,建立基础数据库,为下一阶段制定干预措施及效果评估提供数据支持。方法对比性研究,典型方便抽样法,选择2个行政机构的卫生B级集体食堂,随机分为创建单位和对照单位,指定单位知情人填写单位及食堂相关信息问卷,对在食堂就餐的职工采取拦截法问卷调查。结果创建单位及对照单位职工人数分别为160人和198人,在食堂拦截就餐人有效问卷分别为146人和183人。2个单位一般人VI学特征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符合对比性研究的分组标准。职工在食堂早、中、晚就餐率,创建单位分别为56.2%、56.2%和18.8%,对照单位分别为50.5%、50.5%和10.1%;2家食堂均制定了周食谱、日膳食量及营养素计算制度,但食堂工作人员对我国膳食宝塔食物结构知识及计算技能比较欠缺;创建单位与对照单位在食堂就餐,纯食盐人均日提供量8.2和2.6g,酱油人均提供量分别为10.2和8.2g,食用油人均日提供量分别为17.0和26.0g;2家单位职工膳食健康行为习惯近似,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创建单位职工高血压、高血脂自报患病率分别为16.4%和15.1%,明显高于对照单位(P=0.001和P=0.032),差异显著。结论创建健康食堂很有必要,根据基线信息可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慢性病进行防控,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
简介:在医学领域中几乎时时处处都离不开计量单位,国务院于1984年2月27日公布了《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法定计量单位是一个国家以法令的形式发布的,全国必须统一采用的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