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试图归纳出文化旅游业消费模式中的重要“运动”和变化,并将它们视为更广义的文化模式的表现。传统与创新不再对立,而是彼此对话,共同为新生的地方、知识和事件的表达寻找答案。地方的创造性得以提升,艺术和文化的空间都重新设计,不再封闭,而是向日常生活的对话敞开。这就重新定义了文化娱乐的时空一一根据格构模型,它的维度包括了过去、未来和在别处的虚拟时空。本文描述的旅游者把自己作为参与的主体,不再按照预先安排的一整套旅游计划、必游之地和必做之事的列表做事,而是寻求沉浸在当地文化中,成为与文化、娱乐、休闲和环境密不可分的体验的探索者和积极行动者。本文还定义了寻求真实性的演员式旅游和数码自助游,认为真实并不是“对传统的表演”。成为一个社区的“临时居住者”非常重要,他们可以体验到地方的真实精神,这种精神在传统与现代上都能得到体现。因此,居所是最适合的术语,它暗示了文化旅游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文化居所,它是为这样的游客而设计的:他们是全球化中的个体,也是当地社区的临时居住者,同时还是全球消费方法和模式的使用者。
简介:德国与中国同为大陆法系国家,但德国在行政法中承认行政法院的判决作为非成文法律渊源,法官在行政审判中创造的相当一部分司法原则和行政裁判的效力已经突破了个案的约束,扩大到对行政主体行为的规范上去。这一点与在立法上一贯奉行法典至上的大陆法系的法律传统貌似形成悖论。我们发现法官的作用不是机械地适用成文法,做到形式上的“以法律为准绳”,而是要在行政法律关系及其复杂和广泛的情况下,利用成文法这一“公理“去结合行政案件的具体事实,灵活地创造出法官法作为“推论”,并赋予其行政法律渊源的地位和效力,做到实质上的“依法裁判”。我们必须摆脱严格规则主义的概念法学的束缚,探寻法官造法的行为性质和依法裁判的真正内涵,在“造法”和“依法”的悖论中求得问题的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