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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机构改革中,人员分流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它涉及到干部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干部的命运前途,因而备受全社会的关注。因此,确定分流人员时,要坚持原则、把握政策、慎重行事。具体说来,应努力做到“六要六不要”。

  • 标签: 分流人员 机构改革 人员分流 坚持原则 干部
  • 简介:其犯罪实行行为的着手,因而1般以行为地的实行行为标准来具体认定犯罪的着手,着手不是犯罪预备行为的结束

  • 标签: 中的着手 未遂中的 犯罪未遂
  • 简介:在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过程中,不确定法律概念是划分司法权与行政权边界的重要标准。本文从与行政裁量的比较出发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内涵进行了分析,以德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脉络为框架描绘了不确定法律概念从萌芽、确立及发展的路径,最后探讨了司法权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审查强度,着重论述了判断余地理论的理论依据、适用空间和审查标准。

  • 标签: 不确定法律概念 司法审查 判断余地
  • 简介:医疗纠纷中侵权方责任程度的确定应贯彻“主客观相统一”的民法原则。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责任程度是单纯对原因力的界定,不能直接视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或程度,医疗风险应通过医疗责任保险分散,而不宜作为减轻医疗方的责任程度的当然理由。

  • 标签: 责任程度 主客观相统一 因果关系 参与度
  • 简介:网络空间具有全球化、虚拟化、非中心化的特点,刑法在刑事管辖上传统的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和普遍管辖无法解决网络犯罪管辖冲突,理论上的混乱导致了实践中各国对网络犯罪管辖各行其是,毫无章法.应综合网址、犯罪地及行为人目的诸因素,以有限管辖原则并依靠国际司法协助来确定网络犯罪的管辖.

  • 标签: 网络犯罪 管辖权 犯罪特点 刑事管辖 属人原则 属地管辖
  • 简介:案情:1993年4月,大田县卫生进修学校经大田县卫生局呈报,向三明市卫生局申请开办"大田县卫生进修学校门诊部。"同年4月13日领取了三明市卫生局核准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该门诊部隶属大田县卫生进修学校。1994年3月8日,大田县卫生进修学校将该门诊部发包给原告吴某(中等学校医士专业毕业)经营,并签订了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为一年六个月;该校提供周转金和医疗器械给原告;承包期间原告吴某拥有分配自主权、人事管理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同签订后,原告吴某利用该

  • 标签: 大田县 卫生局 进修学校 门诊部 三明市 医疗机构
  • 简介:<正>一、民事诉讼证明对象(一)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含义"在我国的诉讼法学界,人们一般都把证明客体与证明对象作为相同的概念来使用。"①证明对象,又称待证事实或要证事实,也有的称证明标的,或者证明客体,是指在诉讼中专门机关和当事人等(或称证明主体)必须用证据予以证明

  • 标签: 民事诉讼证明 证明对象 证明主体 待证事实 审前准备程序 证据调查
  • 简介:布赖恩·比克斯著,邱昭继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10月版著者比克斯在该书《导论》中介绍说:"我在第一章中解读了哈特在《法律的概念》一书中有关‘开放结构’的讨论,同时也比较了维特根斯坦和魏斯曼著述中与哈特‘开放结构’概念类似的观念。第

  • 标签: 法律确定性 法律语言 语言法律
  • 简介: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有效成立要件之一,它本身就具有丰富的内涵,法律条文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在保险法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两大法系对保险利益的认识存在差异。由于我国保险法律对保险利益进行了总结性规定,致使在具体认定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时仍存在一定困难。在具体认定保险利益时,应该从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等具体的保险合同类型出发,以发挥保险法律在促进法治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 标签: 保险合同 保险利益 争论 具体认定
  • 简介:选择确定与罪疑唯轻、法条竞合、无罪推定有着本质的区别,选择确定的适用前提是罪名间具有法定的择一关系。选择确定规则的功能有两项:一是使裁判者在遵守罪刑法定的前提下根据刑法规范对犯罪事实进行充分评价;二是贯彻刑法保障刑事被告正当权益的功能。如果罪名间不具有犯罪阶层的包容关系,且当罪名间具有“法伦理上和心理上的可比较性”及“不法核心的同一性”时。裁判者有权根据选择确定理论作出有罪判决。选择确定规则在刑事程序法也具有重要意义,如果犯罪行为涉及罪名的构成要件间属选择确定关系,应当允许公诉方进行选择起诉。

  • 标签: 选择确定 犯罪阶层关系 择一关系 选择起诉
  • 简介:隔时犯是一种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犯罪现象。本文从分析隔时犯的概念入手,对学术界已有的各种观点予以客观评析,得出一种较为宽泛的解释,并进而分析了隔时犯的存在范围和特征。有关隔时犯的研究价值更多的体现在对实践的指导意义上,即隔时犯中犯罪时间的确定。由于犯罪时间在不同的刑法制度中具有不同的意义,因而,在确定隔时犯犯罪时间时,必须考虑具体刑法制度的需要,不应该有一个适用于所有情况的统一标准。

  • 标签: 隔时犯 犯罪行为 犯罪结果 犯罪时间
  • 简介:我国刑法中确定的罪名约有400余种,其中约有300余种对犯罪数额有具体要求,占到了刑法罪名总数的绝大部分。这些个罪中的犯罪数额或由刑法条文直接规定。或由司法解释界定,不但影响着量刑的轻重,有的甚至直接决定着犯罪的成立与否,是该种犯罪的必备要件。因此。确定犯罪数额标准对于准确适用刑法具有重大影响.在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层面均有研究的必要。

  • 标签: 犯罪数额 数额标准 原则与方法 刑法条文 司法解释 司法实践
  • 简介:准确界定保险事故数量直接决定着被保险人可获取的保险金数额。对此,保险法理论与实务中主要存在五种不同的方法。其中,效果法与责任触发法有悖保险法理,无法实现给予被保险人最大化补偿的终极目标,不宜采行。独立风险法虽较为契合保险机理,却不具有可行性,存在否定保险法独立价值评判的倾向,因而也不应采行。责任事故法则是对保险法中因果关系判定标准误解的产物,故而我国应采取更加符合被保险人合理期待的近因法。

  • 标签: 每次事故 保险事故数量 近因法 效果法 风险独立法
  • 简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高放在《中国党政干部论坛》撰文说,“以人为本”的具体涵义是什么呢?就字面而言,这里所说的“人”并非抽象的人,而是活生生的具体的现实的人,是包括你、我、他(她)在内的所有的个人和集体的众人。这里所说的“本”是本位、本体、本义,或日根本、原本、国本。“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各级党政领导人和全体干部,时时、处处、事事都要想到并且做到尊重人、相信人、依靠人、组织人、提高人、关爱人、服务人、造福人、解放人、发展人。

  • 标签: 以人为本 党政干部 中国共产党 科学发展观 大学教授 党政领导
  • 简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高放在《中国党政干部论坛》第10期的卷首上撰文说,“以人为本”的具体涵义是什么呢?就字面而言,这里所说的“人”并非抽象的人,而是活生生的具体的现实的人。是包括你、我、他(她)在内的所有的个人和集体的众人。这里所说的“本”是本位、本体、本我,或日根本、原本、国本。“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各级党政领导人和全体干部,时时、处处、事事都要想到并且做到尊重人、相信人、依靠人、组织人、提高人、关爱人、服务人、造福人、解放人、发展人。“以人为本”,这最简明的四个字体现了我们党的理论、纲领、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实践活动的精髓。

  • 标签: 以人为本 党政干部 中国 科学发展观 大学教授 党政领导
  • 简介:根据传统的范畴理论,法律表迭应符合准确性这一基本要求,故追求准确为立法语言和司法语言的目标之一。但是,由于对事物的界定模糊不清以厦人类的认知能力有限,法律语言尤其是立法语言中常使用模糊词语,有助于增强语言表达的效率厦保护当事人权利,但也会带来诸如过分扩大法官自由裁量权等不利后果。对于法律语言的模糊性,可借助内外部指导、司法判决以及相关语境而使之明确化,从而有效地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分膨胀。

  • 标签: 法律语言 模糊性 语用功效
  • 简介:认清国情,乃是认清和解决一切革命、建设和改革问题的基本依据。深刻领会和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变”与“不变”,对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第二个百年梦想,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但并没有改变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我们必须坚持“四个自信”,必须坚持发展这一第一要务,必须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必须保持应有的战略定力。

  • 标签: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变”与“不变”
  • 简介: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具体实践相结合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被实践证明了的、正确有效的根本工作路线,是党的传家宝。群众路线在实质上是党的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和生命线。自觉全面地贯彻群众路线,必须在理念上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在决策上走科学化民主化的道路,在实践上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标准,在执行上完善群众工作制度。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有的党员干部还存在着不能划清党的群众路线与封建主义民本思想、资本主义民主观念、小团体主义以及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界限,因此,全面准确地把握党的群众路线的精神实质十分重要。

  • 标签: 中国共产党 群众路线 马克思主义 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