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现行的英语口语教学由于各高校扩招所导致的大班化、教学资源不足等原因,教学效果并不理想。鉴于英语口语的教学现状,国内的教育研究者将建构主义、交际法、任务型学习、合作学习等理论与策略与口语教学相结合,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探索与实践,也取得了一些卓有成效的成果,但相比于英语教学其它方面的研究,对口语教学的研究还远远没有充分展开。图式(schema)源于康德提出的认知图式概念,皮亚杰(Piaget)和巴特利特(Bartlet)等人在康德的基础上发展成了现代认知心理学的图式理论,该理论后经美国认知心理学家鲁姆尔哈特(Rumelhart)的进一步发展而得以完善。图式理论因具有很强的概括性和解释力,受到国内外外语教学工作者和研究者们的浓厚兴趣。将图式理论引入英语口语教学,教师可通过多种多样的活动形式来创设不同情境。这些活动,既是输入,激活与丰富学生的形式图式,也是输出,训练语言能力,巩固语言与内容图式。输入与输出巧妙结合,相辅相成,从而为英语口语教学研究提供了一种新思路。
简介: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专业十四门主干课程之一,也是程序法学的入门课程。但长期以来,受"重实体轻程序"、"重刑轻民"等传统思维的影响,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与研究也成为"轻中之轻"。民事诉讼法学教学缺乏吸引力的根本原因在于民事诉讼法学自身研究的贫困化与真空化。除此之外,还有四个关键因素不容忽视。就授课主体而言,民诉课程需要兼通实体法与程序法,谙熟三大诉讼法,并充分了解司法实务的教师。就授课教材而言,民诉课程需要更为简明扼要、结合实体、关注实务的"实用"教材。就授课对象而言,民诉课程应该抓住学生的兴趣点,合理安排课时与内容,注意课程之间的协调,重视案例解析与基础知识的传授。就授课方法而言,民诉课程应将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互动教学、司考教学与慕课教学等五类教学方法作为今后改革的重点。
简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专门人才成为了法学院系的时代责任。然而,传统法学教育侧重法律知识的传授和理解,缺乏对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的训练。近年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进行了探索和研究,逐步形成了"两型四化"法学实践教学培养模式,即以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定位,通过构建课程体系科学化、教学手段多元化、师资结构复合化、实践环节实战化的运行框架,全方位训练学生法律思维,打造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于一体的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在理论研究、课程改革、学生法律职业能力训练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有效促进了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与学科建设的发展。
简介:公安院校的新教师是当前公安院校发展中的新鲜血液和教学骨干的后备力量,是推动公安院校发展和前行的传承者和接力者。针对目前公安院校新教师培育现状,有必要进一步梳理新教师的构成及其短板,明确培育的方向并选取恰当的培育方式,通过建立保障新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3+2”机制来加强对公安院校新教师的培养。其培养路径:一是要依托校内资源,建立新型“助教”制及教学资源共享等机制;二是要依托行业资源,优化教师挂职锻炼机制、公安实战单位重大、疑难案件旁听等机制;三是要依托社会资源,建立新教师定期业务进修及相关技能的社会资格认证培训等机制;四是要建立新教师自我激励机制;五是要建立新教师成长跟踪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