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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司法实践中,诈骗类犯罪最常见的就是合同诈骗诈骗,而在实践中存在着只要是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都认定为合同诈骗的倾向。为避免将合同诈骗作为避重就轻的口袋,对该类犯罪行为准确定性、不枉不纵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在讨论合同诈骗之“合同”的文章为数甚多,笔者在此根据立法精神,结合实践中出现的案例,谈谈自己的一些理解和看法,以期和同仁探讨。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司法实践 犯罪行为 立法精神 案例
  • 简介:通过诈骗司法机关(人民法院)而间接地侵占公私财物,该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为对于公私财物所有权的侵犯,即行为人通过诉讼手段首先直接欺骗司法机关

  • 标签: 中增设 刑法中 增设诉讼
  • 简介:<正>《法学评论》一九八八年第三期司法实践栏所载案例,我认为对被告人季某的行为应定诈骗,不应定盗窃或贪污。理由如下:一、本案不应定盗窃。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案中被告人虽然秘密窃取了空白现金支票,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没有盖印或签字的支票不属于有价证券。故在本案中,被告人窃取的未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填写金额的支票是没有价值的,被告人仅凭空白现金支票并不能达到非法占有本单位钱财的目的。所以,窃取空白现金支票只能算是一种盗窃行为,尚不够盗窃。在本案中,被告人所实施的窃取空白

  • 标签: 被告人 诈骗罪 盗窃罪 非法占有 贪污罪 秘密窃取
  • 简介:因为合同诈骗作为目的型犯罪,因为合同诈骗是目的型犯罪,)另一种观点认为合同诈骗中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的目的只有产生在签订合同之前或之时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相关问题 诈骗罪相关
  • 简介:"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既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结算凭证,又包括进帐单、对帐单、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等结算凭证。金融凭证诈骗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财物的行为。"使用"是指结算凭证进入金融流通领域。侦查中应注重通过受害人对案情的陈述、对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的排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在防范措施上银行应妥善处理揽储和风险防范的关系,企业应抵制高息诱惑。

  • 标签: 金融凭证诈骗 侦查 防范
  • 简介:我国当前正处于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关键时期,在体制转轨过程中,国内金融市场一度出现了混乱和无序,金融违法、违规现象频发,金融诈骗突出,严重扰乱了我国的金融秩序,阻碍了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因此,必须重视金融诈骗的预防,即:宏观预防与对策;微观预防与对策;特殊预防与对策。

  • 标签: 金融诈骗罪 特征与种类 预防与对策
  • 简介:随着信用业务的发展,信用风险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因此,对信用风险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信用风险管理措施一般有风险的回避、风险的预防、风险的分散转移和风险的事后补偿等.我国监管部门应该借鉴国外的制度并使之本土化,将保护消费者权益和金融安全作为信用制度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在关联信用交易中.银行和消费者负担各种风险。如果不对处于法律漩涡中的消费者和银行予以特殊保护,则不利于保护公民经济民主权利和现代金融安全,也不利于我国消费信用业的健康发展。

  • 标签: 信用卡业务 信用卡风险管理 银行
  • 简介:立法者没有在信用诈骗中规定的非法占有为目的,信用诈骗的犯罪目的,没有把独立出来的信用诈骗放在第五章侵犯财产

  • 标签: 信用证诈骗罪 犯罪目的 目的初探
  • 简介:合同诈骗的行为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实际行动,但若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只履行一部分合同,而对合同义务的绝大部分无履行诚意以骗取财物的行为

  • 标签: 中罪与非罪 合同诈骗罪 罪与非罪界限
  • 简介:恶意逃避或拖延履行债务在经济活动中时有发生,尽管这种行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甚至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但是不能将其视为一种犯罪行为,它毕竟与诈骗在侵犯法益、责任主体、行为方式、社会成本等方面都有本质区别。因此,根据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以及从刑法的谦抑性要求出发,在司法实践中不宜将恶意逃债等同于诈骗

  • 标签: 诈骗罪 恶意 逃债 诈骗案 罪刑法定原则 犯罪行为
  • 简介:<正>一、问题所在根据《刑法》第224条规定,具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成立合同诈骗。这五种情形分别是:(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实行行为 合同生效 诈骗行为 判断行为 履行合同义务
  • 简介:随着金融业的发展,金融犯罪率逐年升高,用行为金融学的观点可以解释集资诈骗犯罪者的心理和受害者的心理。其中前者是基于前景理论中的承诺升级,后者是基于羊群效应。在研究犯罪者心理的基础上,可以从经济学和法学角度找到治理集资诈骗的办法。

  • 标签: 集资诈骗罪 承诺升级 羊群效应
  • 简介:人际间交往模式的变化,开始影响人们对于知识和信息、信任和自由的理解。以信息传递(意思互动)作为本质内容的诈骗,在信息化的进程中,也出现了匿名、缄默化的特点。诈骗乃是经由沟通交流促成财产转移的财产犯罪,其表现形式有三:明示的诈骗、默示的诈骗和不作为形式的诈骗。默示的诈骗和不作为形式的诈骗皆具有缄默的特点。在默示的欺骗行为中,仍可由被告人的言行推导出相应的意思表示内容;而在不作为形式的诈骗中,则需结合保证人地位,才可拟制出相应的意思表示内容。无论是明示诈骗、默示诈骗还是不作为诈骗,均侵犯到了被害方获取与财产转移决策相关联的真实信息的权利。与财产转移决策无直接关联的信息,不属于诈骗保护的范围。被害人明知财产决策所依赖的信息属于虚假,却仍然转移财产,也不宜认定诈骗

  • 标签: 意思互动 缄默形式 默示诈骗 不作为诈骗 真实信息
  • 简介:但是如果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实施了刑法未明文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金融诈骗中所规定的客观行为,(二)对非法占有目的这一金融诈骗的必要条件未作规定是立法技术在刑法立法中的运用刑法之所以对大部分金融诈骗在法条上未规定非法占有目的,如果按照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客观行为就可认定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

  • 标签: 目的研究 诈骗罪非法占有 金融诈骗罪
  • 简介:【裁判要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与集资诈骗并非对立关系,对于利用传销活动进行骗取财物的,在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同时也构成集资诈骗。在具体处理上,可按想象竞合犯原理从一重处罚。也即当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时,可以集资诈骗论处。

  • 标签: 集资诈骗罪 传销方式 财物 传销活动 组织领导 想象竞合犯
  • 简介:在认定诈骗的财产损失时,有整体财产说、个别财产说、二分说三种不同主张。对于非经济交易类的诈骗案件,基于目的失败论,财产损失为被害人所交付的财产价值;对于行为人提供了部分对价的经济交易类诈骗案件,行为人给付的财产不是犯罪成本,财产损失应为被害人交付的财产价值与行为人给付的财产价值之差;对于行为人提供了相当对价的经济交易类诈骗案件,财产处分自由或交易诚信都不是诈骗所保护的法益,与被骗人交易动机或目的背离均不是刑法上的财产损失。实质的个别财产说不恰当地扩大了诈骗的保护法益,整体财产说更为合理。

  • 标签: 财产损失 实质的个别财产说 整体财产说
  • 简介: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保险诈骗的着手一直都是颇具争议的难点问题。犯罪的着手是犯罪实行行为的起点,也是区分犯罪预备行为和犯罪实行行为的标志。就着手的具体含义而言,主要有客观说、主观说和折中说三种观点。经过比较分析,在折中说基础上形成的主客观有机统一的着手认定标准是最为可取的。对保险诈骗中着手的判断也应遵循如上标准,而基于客观说和主观说之立场判断保险诈骗着手的观点均应予以否定。因此,对照着手的含义,应当以行为人向保险人提出支付保险金的请求(即提出索赔)时作为保险诈骗中着手的时间点为妥。

  • 标签: 保险诈骗罪 着手 主客观统一 提出索赔
  • 简介:合同诈骗的主观方面要件对区别合同诈骗与非、此与彼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间接故意能否成为合同诈骗的故意形式、如何理解非法占有目的的含义、非法占有目的在实践中的认定,以及合同诈骗的所谓“事后故意”问题,应当根据刑法理论进行具体分析。

  • 标签: 合同诈骗罪 主观方面 间接故意 非法占有目的 事后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