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物权公示原则是物权法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为贯彻物权的对世性和排他性所设,旨在保护交易安全.隐私权作为一项具体人格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应贯彻于民法的方方面面。尽管物权公示原则和隐私权所指向的内容可能会存在一定重叠,但因两者分别服务于不同的立法目的,适用于不同领域,在理论上并不排斥,故两者可以且有必要并存于一圆法律体系之下。在具体适用上,因隐私权保护属于基本法,而物权公示原则属于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的法理,为贯彻物权公示原则所必须公开的信息,隐私权人应当作出让步,但这种让步仅限于物权公示原则的目的范围内,且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否则便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我国现行立法多为原则性规定,过于抽象,且存在漏洞,应尽快予以完善。
简介:贵州具有独特的民族文化、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悠久灿烂的历史底蕴,而这些恰恰使贵州具备了发展生态博物馆的良好条件。1995年,贵州开始探索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合理途径。1997年至2005年间,中国与挪威合作,先后在贵州六枝梭戛(1998年)、花溪镇山(2002年)、锦屏隆里(2004年)、黎平堂安(2005年)四个古老的民族村睾建立了苗族、布依族、汉族、侗族四大生态博物馆。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逐步实施,尤其是贵州实现后发赶超的迫切要求下,贵州的生态博物馆正面临着全新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简介:民间文化艺术作品是我国灿烂文化的瑰宝。随着我国国际化不断深化,其潜在的文化价值和日益凸显的商业价值使其权利纠纷日益增多。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并未对民间文化艺术作品的保护做出具体合理的规定。通过完善相关立法来保护我国民间文化艺术作品迫在眉睫。《乌苏里船歌》一案更是引发了法律界人士对上述问题的思考,它是我国第一起民间文化艺术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也是我国第一起关于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纠纷的案例。本案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如被告是否有侵犯郝哲族人民的文化权利,少数民族文化主体到底是谁,原告是否能代表郝哲族人民,少数民族人民的文化权利应该如何来行使等问题,这些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