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是否能用刑法来规制,学者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刑法不得已原则基于刑法最后性,逻辑上刑法调整对象为公民个人基本人权与全体公民基本人权之间的冲突关系。刑事立法将某种行为纳入犯罪应当审慎,只能是为全体公民基本人权而迫不得已牺牲公民个人基本人权。基于刑法不得已原则,“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行为不宜成为犯罪。
简介:没有批判性思维就没有课堂教学的进步和创新。本文探讨了非英语专业研究生的英语教学中,如何以课内与课外的批判性思维训练方式让课堂富有生命活力,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及自主学习能力,最终实现学生英语听说能力的培养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