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教育工作中,学校运动会(简称校运会)无疑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不仅能促进学生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培养积极参与意识和不断拼搏进取、冲击更高、更快、更强“奥林匹克”精神的有效手段,同时,它也是培养教化广大学生遵守规则,法治意识等自由、平等、公平、公正、公开——契约精神的有效场所。本文拟以发生在2018年秋季校运会“踢踺子”单项竞赛上的一次裁判纠纷事件进行分析,以期论证校运会的组织开展对学生契约精神培养教育的意义与作用价值。
学校运动会的组织开展与契约精神的培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