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了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保持公共服务的质量和稳定、高效提供,需要对各级政府的职责尽可能加以明细,即使不能直接明确、需要不同层级政府共享的领域,也要尽量细化以便明确划分。尽量减少交叉和重叠,以便明确责任,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改革完善各级政府之间的支出责任划分,要在适当调整行政层级设置的基础上,适当上移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重心,合理设定各级政府财政支出结构比例,适当减少县乡政府的支出责任,将公共服务的支出重心适当向省和中央上移,让省级政府在公共服务提供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建立与财力状况和权力分配基本适应的公共服务管理与支出责任安排格局。
简介: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的财政支出责任,是完善现行财政体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的基本前提,也是构建公共财政的基础性工作。财政部在《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2)26号]中提出要研究完善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2003年,党的第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财政部还将其列为国家财政“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重要课题。
简介:财政事权是指某一层级政府管理行政事务的权力,支出责任则是指政府为履行事权而进行相应支出的责任和义务。基于权衡公共物品的成本收益、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消除信息不对称问题等方面的考虑,在政府间划分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是必要的。外国的学者们以财政联邦主义作为划分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指导理论,中国的学者们也从理顺中央地方财政关系的角度总结了适合国情的三个划分原则。然而中国的划分现状却难以令人满意,不仅政府和市场之间的边界不清,在政府内部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也不稳定不匹配。针对现存的问题,学者们从三个方向探索对策。他们不但借鉴了发达国家的经验,还改进了现行的划分模式,最后试图建立符合规范的划分方案。
简介:我国1994年的财政分税制配套改革,是顺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性分权改革。其后出现的地方政府低端的县乡财政困难,应当看到是中国经济社会结构转型之中制度转型有效支持不足而积累的矛盾,在基层政府理财层面的一个集中反映,其体制上的原因在于五级政府框架下,省级以下实际上始终没有进入真正的分税制状态而演化成了弊病明显的分成制和包干制。对策思路应是在坚持1994年改革基本制度成果的基础上,推行减少财政层级的扁平化改革(重点是乡财县管和省直管县),在省以下实质性地推进和贯彻分税制,并进一步以投资权的合理化为关键,理清政府间事权,形成扁平化后'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再加自上而下转移支付的制度安排。
简介:在研究陕北能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研究陕北能源产业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必要性。对此,从不同类型企业对陕北生态环境变化的影响程度视角出发,基于1996—2011年延安、榆林两市的指标数据,通过建立数据回归模型,运用计量分析的方法对不同类型企业对陕北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了总体和分阶段检验。结果表明,虽然央企和省属企业在开发前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弱于地方企业,但从开发后期和总体分析来看,央企和省属企业的环境影响力是大于地方企业的;而要协调央企和省属企业对陕北能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则应当构建以生态补偿、生态捆绑以及政策法规约束性为主的协调机制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