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跨行政区划司法改革必然涉及到司法经费保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变革。世界各国因政体和国情不同,其司法事权划分和经费保障方式也有很大差异。总的来看,单一制国家通常采用单轨制即中央集权模式,联邦制国家通常采用分级保障模式。其中,俄罗斯实行高度集中于联邦政府的司法事权划分体制,即所有法院经费都来自中央财政,联邦主体仅负责本地治安法院的支出责任;美国实行联邦法院经费由联邦财政统一保障,州法院经费主要由州财政统一保障的体制;荷兰司法经费保障采用的是成本收益测算模式。各国经验对中国司法经费保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提供了启示,我国改革应遵循应保尽保、共同上级保障、央地共同承担、提高专项经费使用效率以及注重案件成本测算等原则。
简介:为了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保持公共服务的质量和稳定、高效提供,需要对各级政府的职责尽可能加以明细,即使不能直接明确、需要不同层级政府共享的领域,也要尽量细化以便明确划分。尽量减少交叉和重叠,以便明确责任,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改革完善各级政府之间的支出责任划分,要在适当调整行政层级设置的基础上,适当上移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重心,合理设定各级政府财政支出结构比例,适当减少县乡政府的支出责任,将公共服务的支出重心适当向省和中央上移,让省级政府在公共服务提供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建立与财力状况和权力分配基本适应的公共服务管理与支出责任安排格局。
简介:我国1994年的财政分税制配套改革,是顺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性分权改革。其后出现的地方政府低端的县乡财政困难,应当看到是中国经济社会结构转型之中制度转型有效支持不足而积累的矛盾,在基层政府理财层面的一个集中反映,其体制上的原因在于五级政府框架下,省级以下实际上始终没有进入真正的分税制状态而演化成了弊病明显的分成制和包干制。对策思路应是在坚持1994年改革基本制度成果的基础上,推行减少财政层级的扁平化改革(重点是乡财县管和省直管县),在省以下实质性地推进和贯彻分税制,并进一步以投资权的合理化为关键,理清政府间事权,形成扁平化后'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再加自上而下转移支付的制度安排。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对石油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在石油资源有限的前提下,油田开发层系的划分,是提高石油开采效益的一种有效手段。本文将对油田开发层系的划分意义及划分原则两方面进行阐述,以提高人们对于油田开发层系划分的认识,也对开发层系的合理划分提出一些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