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预算执行审计的深入开展,暴露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财政管理中存在经济责任、行政责任界定不清问题。财政管理中存在的很多问题是党政领导集体决策,出了问题往往是“集体负责”,实质上是无人负责,责任不明确,追究责任往往十分困难。预算执行工作是由政府、财税及相关部门共同完成的,这些部门都是政府部门,各自担负着重要责任,其活动均体现了政府行为。审计中查出的问题,有的是政府行为造成的,有的是财税及相关部门造成的,致使责任界定不清,造成有些问题在纠正上草草了事,下一年度继续出现,出现了“年年审计年年犯,年年审计老问题”的现象,影响到财政审计的严肃性和审计机关的权威性。
简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为增强生存和竞争力,往往要举债经营。筹措资金,包括筹措资金的数量和结构,是确定举债经营的第一步。企业营运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每股盈余的最大化;股东财富的最大化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在股东投资额一定的情况下,负债的规模和结构可以说是企业持续稳定成长的关键。一、举债经营的原则本人结合特区企业经营的实践认为,举债经营应遵循以下原则:1适度性原则。负债的作用表现为三个方面。(1)负债筹资可以降低资金成本。在企业所有资金来源中,负债的资金成本是最低的,其原因在于:首先,从债权人的角度看,负债资金要定期支付利息并按时还本,债权人的风险较小,故所要求的报酬率较低。其二,债
简介: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它以实务中不确定因素为前提,目的在于规避风险,维护企业生存和发展,并最终维护债权人的利益。谨慎性原则被视为一般会计原则,其使用范围在会计准则上有明确规定。本文从谨慎性原则的度和实务规范方面进行阐述。一、谨慎性原则的应依照谨慎程度的大小,谨慎原则可分为三类;极端谨慎、适度谨慎和低度谨慎。这里的程度,是各国间纵向比较的结果,而本文所论述的度是横向的度,即究竟怎样谨慎,才符合会计要求,才符合我国国情。一些同志对比西方国家的谨慎原则,提出我国的谨慎原则根本不是或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谨慎原则,认为其谨慎程度极有限,适用范围狭窄,只局限于加速折旧、提取坏帐准备和后进先出法计算存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