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保险法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上半年,保险法学界主要围绕保险本质、保险功能、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诸论、保险弃权制度和比较法等主题等开展研究。此外,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成为保险法学及其审判实务研究的热点。(一)保险法总论有学者以法学分析为进路,对保险的本质和功能进行了研究。①对于保险本质,在归纳保险本质不同学说,区分保险与合同、保险与行为、保险与法律关系三个范畴后,认为保险法的核心在于构造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乃至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采用法律关系说更为妥当。
简介:<正>一、研究概述一年来,商法学界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为中心,继往开来,默默耕耘。总的看来,今年的商法学理论研究有以下特点:1.本年度商法学研究学术成果丰富,在研究领域、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上有所拓展和突破,充分体现了创新意识。研究重点集中于商事信用制度、公司法的改革、公司治理中的监督权、证券民事责任等领域。这些领域除了涵盖商法传统问题外,也包括了新的理论研究"亮点",显示出商法学界推陈出新、与时俱进的研究动向。在研究方法上,商法的学术研究大量采用法律经济学、比较分析学、博弈论、社会调查和案例切入等方法,演绎和归纳相结合,经验与理性互为依托,既丰富了商法研究的手段,又更好地贯彻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在研究视角上,注意两个层次的结合:一是商法与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和行政学的外部结合,从其他学科的视角对商事问题重新进行审视;二是商法内部出现了一些跨学科的内部结合研究,例如将海商法的信用证制度和票据法的汇票制度进行比较分析,联系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和保险法的
简介:<正>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我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食品企业的生产关系到了国计民生。然而近些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地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一词进入寻常百姓的视野,也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谈"食"色变成了茶余饭后的话题,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代表的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将众多食品企业推向道德和法律审判的风口浪尖,民众日益对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加以苛责。①但是,除了在民事、刑事制裁之余,如何以商法的思维去评判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和性质,如何定位企业社会责任的多少和承担的限度,如何在商法思维下将思考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寻求企业营利目标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平衡,则是商法学界不无法回避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