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公共卫生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如何加强管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保障人民健康,树立卫生监督执法良好形象,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卫生监督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将决定卫生部门在社会上的形象和地位,特别是目前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正在进行,对如何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这一问题的探讨非常必要。我省在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职业危害卫生监督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经验和体会,按照法监司的安排,今天主要介绍我省在控制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方面的一些情况。广东是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前沿阵地,商业网络发达、市场经济发展迅速。随着工业的发展,许多新原料、新化学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引进及使用,也带来越来越多新的职业危害问题。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一些企业为减少防尘防毒成本的投入,特别是三资企业和乡镇、私营企业,忽视职业危害的预防和治理,导致职业中毒案例时有发生。面对职业危害的严峻形势,近年来我厅坚持"两为"卫生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树立起卫生行政执法的形象。我省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简介:健康事关个人、民族和国家的命运;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乃社会发展和人民对幸福生活追求的必然结果。作为国家战略,它应当有相应的顶层设计,尤其是法律制度设计。基于这一思考,本文探讨了健康中国战略中的几个关键环节的设计,即法律地位——国家战略、核心价值——人民为中心、基本理念——大健康理念、实施策略——健康优先、关键制度——改革深水区中的硬骨头、综合布局——超越医药本位的综合治理体系,并进而针对这些环节提出了相应的法律框架和可实施的路径。健康中国需要各政府部门、各领域和各行业的跨界大协作,因此最关键的是以健康为出发点和归宿的大协作体系建构。健康不仅是医学技术问题,而且是重大社会改革和制度重构的革命。这里不仅需要脚踏实地逐步推进的科学态度,也需要坚定推进改革的勇气和魄力,需要相应法律制度的支撑和保障。
简介: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确定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对我国而言,现阶段必须要对基本医疗服务之范围加以界定的首要原因,是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尚未达到能够使国家完全承担人们所有医疗服务费用的水平,而必须有选择地加以保障;而另外一个原因则是为了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医疗福利。我国基本医疗服务的确定应当立足于可及性、必需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以及符合公序良俗四个基本原则。《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有关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概念的条款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