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财政分权历来是国家治理的重要课题,地方财源建设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地方政府的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及其行为模式选择。自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的地方税权较为薄弱,且中央与地方之间缺乏明晰的财权与事权划分和规范的博弈平台。这使得地方财政收入来源得不到稳定保障,难以较好地承担提供本区域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同时,在现有制度框架的激励下,地方政府为获得必要的财力,一方面扩大了非税收入的规模,另一方面通过地方融资平台等渠道隐性负债,造成地方债压力剧增。着眼于国内外形势,目前暂不宜放开地方发债权,而应优先明确事权,围绕“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来进行地方财源建设,进而推动科学财税体制与现代财税法制的建立与完善。
简介:<正>一、改革向经济、行政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的改革正在深入发展,城市的改革也已全面展开。改革是健康的,也积累了不少的经验。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例如新的不正之风。这一方面与我们经验不足、干部的素质水平不高等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法制工作未能跟上体制改革的步伐有关。往往是个别点的改革有成效,一旦全面推开就觉得缺少共同遵守的规定。这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改革离不开法制。改革是涉及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各个方面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但是实践中,往往重视了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却忽视了管理方法变革的同步配套,实践告诉我们,单纯用行政手段、政策精神、领导批示的管理方法,由于缺乏统一的、易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