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伴随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技术标准作为知识经济的典型代表,日益成为经营者实施垄断的重要工具.加入WTO之后,中国市场上技术标准垄断问题凸显,特别是在华跨国公司技术标准垄断危害严重,推进并强化中国技术标准垄断的法律规制具有重要性与紧迫性.从技术标准垄断的实质是经营者凭借标准中的知识产权控制市场、危害竞争这一基本点出发,系统构建中国技术标准垄断法律规制制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而同等对待、分类规制、合理分析、利弊权衡等规制原则,状态规制与行为规制相结合的制度模式,以及技术标准垄断中具体行为反竞争性审查的方法等,则构成中国技术标准垄断法律规制制度的核心内容,对有效规制中国的技术标准垄断具有重要意义.
简介:立宪技术的完善是我国现行宪法完善的一个重要方面,而立宪技术的完善又涉及多方面的问题。我国宪法的频繁修改固然与许多因素有关,但其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立宪技术的不完善。这种不完善集中表现在立宪目标、立宪导向、立宪语言,以及立宪附带技术等方面。从我国实际情况而言.立宪技术的完善应当着眼于明确立宪目标和任务,协调政治任务与宪政目标之间的关系;对于涉及宪法根本性的问题应作具体规定,并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完善立宪附带技术,建立司法审查机制以及正确处理好政策与立宪的关系,实现政策指导与制度完善的有机结合等方面,并通过立宪技术的完善,使我国宪法不断完善。
简介:<正>技术合同是指法人之间、公民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全国人大第六届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于今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将技术合同分为三大类共八种:一是技术开发合同,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研究开发所订的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二是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的转让订立的合同;三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合同的标的是无形的知识形态的商品,技术交易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技术成果的分享、开
简介:<正>一、Know—How与专有技术“Know—How”一词被引入法律领域后,至今仍没有统一定义。在美国,Know—How与Trade—Secret经常在合同中交互使用,而英国的一些学者和判例认为,这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前者不是独立的技术,它必须依附于某项专利或某项商业秘密,作为实施主要技术时所必备的经验性技巧而存在;后者则指独成一体的或一整套的专有的秘密技术。但国内外大多数学者认为,Trade—Secret与Know—How是同义词,不妨以Know—How来统称一切秘密的技术,包括商业、管理、技术在内的各种秘密。在我国,对Know—
简介:美国和欧盟先后向WTO诉告中国有关技术转让措施违反WTO相关规则。这是在中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目标挺进的关键时期,美欧企图以此打压中国发展势头的重要步骤。本文对WTO相关知识产权的国民待遇、授予的专利权、专利保护期和未披露信息的保护以及贸易体制的管理规则作了较全面的分析,认为本案应限于专利技术的转让相关WTO规则,并在澄清这些规则下中国应承担义务的基础上,对中国涉案措施,尤其是《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和《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相关条款'本身'与WTO规则的相符性作出客观评估,认为除了比较《合同法》相关条款下国民待遇,中国对专利技术进口合同双方约定未作明文允许规定,可能有违国民待遇,其他并无任何违反WTO规则之处。鉴于本案将进入专家组审理,建议从WTO规则的澄清、涉案措施的全面研究及其与WTO规则的相符性三个方面做好充分地应对。
简介:近代以来,科学技术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而技术无疑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引人注目的社会现象之一.由此导致体外受精(试管婴儿)技术、克隆人技术、人体基因重组技术等一系列高技术的出现.其中,任何一项高技术一旦运用于社会,就不单纯是一个技术问题,必定转化为社会、环境、法律、伦理、生态等问题.这不仅对社会、人们的观念造成极大冲击,也对人类生存提出了严峻挑战.如何利用法律,有效规范高技术就提到了议事日程.我国现有的科技法由于对科学、技术的本质没有深入的认识及立法的粗糙性,很难完成高技术时代的历史使命.因此,有必要从科技所涉及的最基本问题入手,经过哲学分析,对我国如何有效规制高技术提出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