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际商事法庭是近年来各国涉外诉讼制度国际化、专业化和自由化发展的产物,对提升本国在国际商业版图中的地位和全球司法服务中的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管辖权不仅是国际商事法庭受理案件的基本条件,也是维系各国司法制度合作与竞争的场域所在。晚近国际商事法庭的管辖权突破了传统地域管辖与属人管辖的客观连结限制,出现了以当事人协议管辖和法院裁量管辖为主的"主观"管辖根据。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在承继传统管辖根据的同时,在裁量管辖与执行管辖权配置方面具有一定的中国特色和制度创新。但是,一方面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管辖与人民法院普通涉外民商事法庭的集中管辖存在着亟待厘清的分流关系,另一方面我国强调"实际联系"的保守做法与协议管辖的国际通行实践不大一致,这将减损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国际化和自由化,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以完善其管辖权的司法适用。
简介:2001年6月1日中午.年仅10岁的崔某某路经某村村南两个东西并排安装的变压器时.发现支撑两个变压器的三根电线杆上中间电线杆有小鸟窝;于是.想掏鸟窝的崔某某就从位置较西侧低而且紧靠东侧变压器的河堤攀爬上去.当崔某某触摸到中间电线杆中段位置时.被并排着正在运行的西侧变压器高压电流击穿.崔某某从数米高处落地……经路过的好心人通知亲属,崔某某被及时送至解放军某医院。经医院抢救并诊断:(崔某某)双上肢及腹部电击伤,烧伤面祝40%.右臂自肘下处截肢。经法医鉴定,崔某某的伤残等级为4级伤残。崔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压器的产权单位即正在运行中变压器的产权人供电局和废弃未运行变压器的产权人村委会承担赔偿责任.主张二被告赔偿64万元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