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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刑事政策并非刑法难以逾越的樊篱,就专利犯罪而言,贯通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不仅具有理论根据,也具有现实需要,专利犯罪的刑事政策应当向从严从厉转变。专利犯罪刑事政策的刑法化包括隐性和显性两条路径,前者主要包括专利刑法保护法益理论的调整、"假冒专利"和"情节严重"的妥当解释等方式,后者则包括完善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和加强犯罪预防等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专利犯罪,需要专利犯罪刑事政策从隐性和显性两方面入手,考虑到当前刑法条文中只有假冒专利罪一罪的现实,刑事政策显性刑法化的思考应当予以重视。

  • 标签: 专利犯罪 刑事政策 隐性刑法化 显性刑法化
  • 简介:《互联网技术创新专利观察报告(2016)》是北京大学互联网法律中心与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联合发布的对互联网企业进行专利分析的年度报告,主要通过专利数据观察互联网企业的创新活跃领域.本报告第一期于2014年4月26日发布,之后发布了2015年度报告,本报告为第三期2016年度报告.本报告选取了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在中国市场最为活跃的20家企业,从不同维度观察企业专利申请状况与创新能力.

  • 标签: 专利观察 互联网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专利
  •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本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五条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 标签: 专利权人 外观设计 实用新型 专利方法 专利权无效 强制许可
  • 简介:(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修正 修改 会议通
  • 简介:专利许可中的销售区域限制是专利权人行使其专利使用权的一种体现,也重申了合同缔约自由原则。这种行为一定程度上是有利于技术创新的,但若专利权人在许可过程中超出专利权限,滥用专有权,造成了排除、限制竞争的后果,就必须将其纳入反垄断法中规制。我国在制定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法指南时,必须在协调合同法,专利法,反垄断法的基础上,明确此种行为模式,对个案进行分析,综合衡量多种相关因素,运用合理性原则对其予以界定。

  • 标签: 专利许可 区域限制 反垄断法
  • 简介:专利侵权判定原则,作为一种从西方引入中国的'舶来品',其多数都是先在中国的专利司法实践中经历真实案件的尝试,然后才在专利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各司法解释中得以确立。如果以历史发展的眼光来审视中国过去三十多年的专利司法实践,我们就会发现,中国对专利权的保护从早期倾向给予专利权人强保护逐渐向力求在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找到一种利益平衡过渡,其目的就是在给专利权人划定合理领地的同时,又不能使其侵犯到社会公众可自由使用的现有技术。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的专利侵权判定原则的变化发展,清晰地显示出其努力追求的目标:在既为专利权人提供适当保护、为创新提供适度的激励的同时,也为公众提供较为确定的专利权的边界。

  • 标签: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 专利司法实践 专利权人 社会公众 利益平衡
  • 简介: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技术标准成为通信信息领域技术商业化的主要模式与基础。当技术标准中集成的专利急剧增加,专利挟持的风险也与日俱增。标准化组织将披露作为防止专利挟持的必要措施之一,但因其法律属性的模糊导致该行为带来的纠纷不断。本文拟从特殊作为义务的角度设定该行为的法律属性,试图公平公正地划分公共利益与专利权人利益之间的界限。

  • 标签: 技术标准 专利挟持 披露 作为义务
  • 简介:<正>20世纪90年代以来,与信息技术发展并驾齐驱的生物技术,特别是基因技术,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社会。这两大技术革命,从本质上说,是人类从动物界分离出来以后,对自身存在奥秘与人际交流方式的科学探索之最新阶段。1990年起,首先在美国启动的“人类基

  • 标签: 公序良俗原则 扩大解释 技术专利 基因技术 人类社会 现代民法
  • 简介:没有申请权的人将他人的发明申请为专利后,该专利的效力将会如何?在我国,除了在司法实践中将其简单地归结为权利归属纠纷外,并没有给予更多的关注。然而,问题远非想象的那样简单。日本法的深厚积累,让我们感受到这个问题的深刻。

  • 标签: 日本 民法 冒认专利效力 发明人主义 立法沿革 返还请求权
  • 简介:本文从法经济学"产权"这一核心视角出发,分析了专利制度运行失灵的两个根本缺陷:一是产权失灵;二是市场失灵。接着以"界权成本"这一新视角切入,从经济学家诺斯的理论出发,分析了专利的私税性质,提出专利寻租本质是国家为激励知识公共品的创造而将界定产权的应然价格与实际价格之间的差距以私人收取垄断租的权利形式部分让渡给专利权人。本文还提出了基于对专利征税的改进专利制度的建议:一是对专利权人专利获赔数额进行征税以遏制寻租式诉讼;二是税收专款用于专利局提高专利审查授权质量和加强专利信息公开的社会契约责任。

  • 标签: 专利边界 有效控制 界权成本 私税征敛 信息时代 互联网产业
  • 简介:技术标准和专利权的结合是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然而,专利一旦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纳入技术标准之中后,专利权人便有了特殊的地位,也就产生了权利滥用的可能。如果不加以规制便极有可能形成垄断,从而不利于专利市场的发展和社会资源的配置,最终危害消费者的权益。本文将从标准化组织、专利权以及反垄断等面向作一介绍和探讨。

  • 标签: 技术标准 专利权 权利滥用
  • 简介:随着专利侵权纠纷的日益增多,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人参与诉讼的情况将会越来越普遍。根据专利权这种知识产权的特点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笔者认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针对原告的指控,被告的代理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提出抗辩。一、指出原告的专利已不受法律保护如果通过调查取证,被告能够证明原告的专利已失去了法律保护,那么所谓专利侵权也就无从谈起,“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样,被告自然会胜诉。一般来讲,专利失去法律保护的情况大致有以下三种:1、保护期已满的专利。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特性是它的期限性,即在一定的期限内受法律保护,超过这一期限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专利权也是如此。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 标签: 专利侵权 发明创造 权利要求书 代理律师 专利说明书 原告
  • 简介:2011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Glob.-TechAppliances,Inc.v.SEBS.A.〔1〕一案中确立了"故意无视"(willfulblindness)原则,认为在专利间接侵权中,即使引诱人没有实际知道直接侵权行为,但是已经认识到直接侵权行为的高度可能,而且通过自己的积极行为避免自己实际知道,那么仍然要承担引诱侵权责任。在传统引诱侵权中,一般要求引诱人故意(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引诱直接侵权人才会构成引诱侵权责任,而故意要求引诱人实际知道直接侵权行为。在本案中,法院认为,即使被告没有明知直接侵权行为,但是其行为的应惩罚与故意引诱并无区别,仍应构成引诱侵权。我国在专利间接侵权领域主要依据《侵权责任法》,"故意无视"的情况在我国应当被视为间接故意,在我国侵权法体系下,行为人依然要承担专利教唆侵权责任。

  • 标签: “故意无视” “有意漠视” 过错 间接侵权
  • 简介: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及尹新天先生的观点,现行《专利法》第69条不属于专利权例外,因而不是《专利法》第11条中的“本法另有规定”。这是值得商榷的。《专利法》第69条中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与一般意义上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并不相同。在逻辑上,对于《专利法》有关条款的定性应当遵从相同的标准。如果认为《专利法》第14条及强制许可相关条款属于专利权例外,那么就没有理由不认为《专利法》第69条是专利权例外。从国际法视角看,《专利法》第69条主要与TRIPS协议第30条及第26条第二款相对应,属于典型的专利权例外。我国《专利法》第11条应当进行修改,将“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之措辞写入该条第二款。

  • 标签: 另有规定 专利权 例外 强制许可
  • 简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2017年5月31日作出的Lexmark案判决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一判决厘清了美国持续了一百七十多年的理论争议,将美国专利法下的“首次销售规则”理论完全带入了绝对穷竭理论的时代。本文首先对美国专利法下“首次销售规则”的历史源头进行了分析,厘清了美国这一理论争议的起源。这一理论争议的源头在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三个早期判例中,最高法院既考虑交易双方的意图,又考虑社会效用的论证逻辑。这一争议反映在法院随后的判决上,就是既认为商品经授权销售后,在其上就不存在专利权了;又认为在某些情况下,使用或转售这些商品会构成专利侵权。笔者将这些判例背后的原理归纳为“相对穷竭理论”。最新的Lexmark案对上述理论争议给出了最终的解答,最高法院高举普通法上“否定对财产转让的限制”这一原《,对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进行了再平衡,使首次销售规则成为了专利权向财产权低头之地。

  • 标签: 首次销售规则 穷竭理论 相对穷竭理论 默示许可
  • 简介:<正>目次引言一、生物技术发展与专利保护二、基因序列与相关生物技术发明对专利制度的冲击三、基因序列与相关生物技术发明授予专利的条件四、我国及国际立法中的反垄断措施五、我国的立法沿革及相关问题研究结语引言世纪之交,有关生物技术科学新进展的报道不断地冲击着人们的视觉。1997年2月27日《自然》杂志登载文章,称英国苏格兰卢斯林研究所的科学家们首次成功利用核转移技术由成体羊乳腺细胞培育出克隆羊——多莉(Dolly),这是世界上首例利用成体细胞经人工无性繁殖产生的哺乳动

  • 标签: 专利权保护 基因序列 技术发明 可专利性 审查指南 《专利法》
  • 简介:商业方法专利"是指由计算机辅助实施经营、管理或适用于财经信息处理过程的技术方法所获得的专利。早期美国法院在1908年Hotelsecuritycheckingco.v.lorraineco.案中,曾以商业方法属于数学演绎方法为由,将商业方法排除在专利保护之外。受此案件影响,美国一直认为商业方法不应授予专利,即"商业方法专利除外原则"。美国法院在Parkervs.Flook案、Gottschalkvs.Benson案及Diamondvs.Diehr案中,虽再次强调自然法则、自然现象与抽象概念不受专利保护,但提出假如抽象的商业方法与运用这种方法发生了某种物理转换或者与有形的装置相联系,则应承认其具有可专利;其后,美国法院于1998年的StateStreetBank案中,更表明只要该项发明能导出"实用、具体、有形之结果"者,仍不失其可专利,否认了商业方法在美国专利法中存在例外。虽然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InreBilski案中,提出美国专利法第101条规定之方法发明,需符合"机器或转换测试法",试图限缩商业方法专利的范围,然经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Bilakiv.Kappos案中否认其为审查商业方法专利唯一的判断标准。因此,关于美国核发商业方法专利的审查基准,迄今仍有争议。

  • 标签: 电子商务 商业方法专利 知识产权 计算机软件 互联网
  • 简介:遗传资源是有别于一般自然资源的一种资源形式。它的对象具有复合,自身及所携带的“遗传功能单位”皆具有可复制,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近几十年来,发达国家在生物多样丰富的发展中国家进行遗传资源“生物剽窃”的现象愈发严重,进行遗传资源国际立法协调的要求日益迫切。在这样的背景下,《生物多样公约》得以缔结,标志着对生物多样的保护进入了全球化和法律化的轨道。我国是遗传资源大国,同时也是遭受“生物剽窃”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通过对《专利法》的第三次修订及对《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的修改,我国对《生物多样公约》进行了较好的国内立法转化,在较短时间内构建起了相对完善的遗传资源专利法保护体系。欧洲是世界生物多样较为丰富的地区之一,也是世界上生物技术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欧盟及其成员国都是《生物多样公约》的缔约方。遗传资源法律保护在欧盟的现状是:理论界讨论深入而激烈,立法谨慎而保守。但目前我国法学界对于欧盟遗传资源立法的研究尚有限。本文试图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欧盟及其成员国遗传资源法律保护的发展过程及现状进行梳理,以期借鉴欧盟及其成员国在遗传资源法律保护,尤其是专利法保护方面的有益经验,对我国的遗传资源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

  • 标签: 遗传资源 专利法 欧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