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完全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这段重要论述,为我们深入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一个不同以往的新的理论视角.即基本原则的坚定性和建设手段的灵活性的统一。
简介:抢夺罪是指行为人利用或者致使被害人不及抗拒的状态,实施“强力”或者“平和”手段“公然”拿走被害人财物的行为,而盗窃罪则是一种秘行犯,因此界分二者的根本标准在于其取财方式“公然”与否。盗窃未遂时明知被当场发现后继续拿物逃跑的行为已由“秘密”转向“公然”,符合于抢夺罪的构成要件,而抢夺罪的罪质重于盗窃罪,对此应以抢夺罪论处。
原则的坚定性和手段的灵活性——一种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视角
盗窃被发现后公然夺物的行为定性——兼论“平和手段”下抢夺罪与盗窃罪的界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