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反倾销规则是WTO允许的世界各国均可采用的维护公平贸易秩序、抵制不正当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其规则非常严密,主要是明确规定了反倾销必须同时具备的三个条件及反倾销的程序。WTO成立以后,各成员方纷纷修改本国的反倾销法律,我国于2001年12月10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使之与WTO的反倾销规则相一致。同时,也在积极利用WTO反倾销规则来反对他国反倾销的滥用。2001年引起各界广泛关注的欧盟对我国石材业反倾销申诉案,经涉诉的我国27家企业的积极应诉,终以欧盟撤诉,我方取得全面胜利而告终。这是我国按照WTO原则建立自我保护体系,有效保护本国经济利益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意味着我国政府也将利用反倾销这把“利剑”来保护国内企业。
简介:<正>随着世界经济中保护主义思潮的强化和我国出口贸易的不断扩大,外国特别是西方主要贸易国家对华出口商品的反倾销不断增多,“截止到1995年4月,已达170多起,产品涉及180多种。这其中,绝大多数案件均以进口国征收反倾销税或我出口公司承担提价、减少出口量而结束”。因此,加强研究国外反倾销问题,并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出口策略,以提高我国的出口工作水平,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一、全球性的反倾销之风愈演愈烈,我们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所谓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中一国向另一国出口的某一产品的价格,低于供出口国本国消费的相应的同类产品价格”。由于倾销时的产品售价比其国内市场售价低,就短期来说,倾销的行为往往要使出口商的利润暂时下降甚至亏本,这似乎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厂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相悖。但是,如果从长期来看,出口商则有可能击败包括进口国在内的所有生产该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