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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引言本文通过分析政府军合作机制等各类区域合作机制,并同时考虑全球能源市场发展趋势,来衡量东亚的能源市场一体化。由东亚峰会(EAS)支持开展的研究指出,能源市场一体化应包括能源贸易、投资和国内能源市场自由化,发展区域能源基础设施和能源机构,并进行能源价格改革。

  • 标签: 区域合作机制 市场一体化 能源贸易 东亚峰会 市场发展趋势 能源基础设施
  • 简介:“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促使中国外交从“韬光养晦”转向“奋发有为”,这要求中国外交决策机制进行相应的改革。中国外交决策机制的不足包括三个方面:信息的收集与分析、政策建议的筛选与综合、最终决策。其中政策建议的筛选与综合环节的不足尤为明显。为此,中国有必要从观念、制度、人才使用三个方面进行改革:走出“弱国无外交”认知误区,从整体与长远角度处理与周边国家的关系;强化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在对外事务上的统摄功能,一名政治局常委任常务副主席兼任中央外事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负责对外事务,外交部长由一名政治局委员级别的副总理兼任;建立政务官与事务官分类制度,强化外交官的离岗培训,大量增加“外部人”,即把有经验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吸收到外交决策部门中来。

  • 标签: “一带一路” 中国外交决策 机制改革
  • 简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五部分关于强制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实质上就是一个普通的仲裁条款,它在处理南海问题时面临着诸多局限。首先,《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强制性是有限度的,第十五部分第一节和第三节为缔约国提供了可以规避强制机制的附加说明和选择性排除条款。其次.中菲南海争端显然是关于主权和海域划界的争端,明显超出了《公约》的管辖范围。仲裁庭对海上地物性质及“九段线”合法性的裁决会对中国的主张“未审先判”。再次,中菲达成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中国根据《公约》298条做出的排除性声明是否能够排除仲裁庭对南海争端的管辖权?仲裁庭对此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回答。最后。在可受理性问题上。必要的第三方问题及诉由消失问题的存在也使得本案不可受理。

  • 标签: 南海争端 中菲仲裁案 强制争端解决机制
  • 简介:此文旨在根据南海形势最新动态,探索最为务实的争端解决机制,搭建一个由借两岸合作寻求南海问题突破、将海洋环境安全作为南海合作的驱动力、将渔业合作作为解决南海争端的起点、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为海洋治理的框架、以思维转化引领政策和研究的方向五个维度组成的争端解决模式。为决策者与学者提出了一些建议,并探讨了在解决海洋争端的过程中将国际关系和国际法融合在一起的跨学科视角的可行性,为寻求南海问题的和平解决进献绵薄之力。

  • 标签: 南海争议 解决机制 合作性方案
  • 简介:随着南海区域周边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资源勘探开发的不断深入,南海海洋环境面临沿海栖息地退化、过度捕鱼和陆源污染等巨大风险。台湾在南海问题上与大陆有着同样的根本立场和面临着同样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与挑战,因此两岸在南海区域进行合作具有必然性。在合作机制上应确立基本原则、完善公众参与制度;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及执法合作等方面的研究。以台湾、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所环绕的南海北部区域是两岸沿海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也是两岸南海合作的核心区域及发展平台,在国内一体化进程中尝试将包括台湾在内的南海北部区域进行"一体化"构建,并对该过程中各单元立法协调机制进行研究,为两岸合作及整个南海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提供一个新思路。

  • 标签: 南海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海峡两岸 合作机制
  • 简介:自2006年以来,在中国与东盟的对话合作机制中,中国东盟友好协会以民间组织形式发挥了对官方机制的"补缺"功能,并通过协会年会将其逐渐常态化和定型化,把中国东盟民间关系放到"公共外交"的范畴进行思考可以看出,在更多的场合下,中国对东盟的政府外交和公共外交两者的角色基本上是统一、协调但又有分工的。

  • 标签: 中国东盟 民间机制 公共外交
  • 简介:军事同盟是东亚区域合作构建迟缓的症结所在。但共存一域的两种机制——军事同盟和东亚区域合作,其各自的地缘政治特征存在冲突。军事同盟的地缘政治逻辑强调以邻为壑,而区域合作的地缘政治逻辑强调以邻为伴;东亚军事同盟具有双边-非对称性结构特征,强调同盟内部观念的同一性及同盟与他者的差异性,而区域合作是一种多边结构的构建,强调观念的包容性。双边同盟很难汇聚多边利益,而双边-非对称性的同盟结构,使次级同盟成员处于绝对劣势,在增强其对主导盟国的依赖度的同时也减少了其政策选择度。军事同盟与区域合作构建均具有谋求利益与安全的功能。但军事同盟强调现实的、短暂的安全利益,以军事合作为特征。区域合作则兼顾现实和未来的中长期利益,以全面合作为特征。军事同盟提供的安全产品的受众是参与同盟的国家,区域合作提供的安全产品的受众是本区域的全体成员。

  • 标签: 军事同盟 东亚区域合作 机制 结构 功能
  • 简介:“一带一路”战略正深入推进,投资争端引发的矛盾也日益凸显。面对新形势,固有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的弊端已完全暴露,无法满足“一带一路”建设的实际要求。同时,亚洲已成为全球直接投资的首选区域,但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却出现了大量失败的投资项目。基于此,为妥善解决可能由“一带一路”项目投资争端引发的争议,应尽快建立以亚投行为主体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在该机制的实体规则构建中,需要充分考虑沿线国家的司法体制与环境,物化命运共同体理念,将沿线区域内我国国有企业与东道国之间发生的投资争端作为解决突破点,以期增强各方合作信任感,提升国际投资领域的话语权。

  • 标签: 国有企业 投资争端 解决机制 亚投行 一带一路
  • 简介:自2017年年初至今,朝鲜半岛的局势在一系列事件(诸如金正男遇刺、蒂勒森出访东北亚三国、美韩军演、“萨德”导弹防御系统的部署、新任韩国总统文在寅上任)的综合作用下显得愈发扑朔迷离。另一方面,白1993年第一次朝核危机爆发之后,朝鲜核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诸如六方会谈的一些区域性的制度构建也并未得到预期的效果。考虑到在东北亚地区建立长久稳定、强制有效的安全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文创新性地引入了中国崛起和东北亚地区两极格局的回归作为新的分析框架,并且在文末处提出了一种新的制度建设尝试,即以中美两大国协同为前提.包括朝韩两国在内建立制度化的四方会谈.以消除朝鲜半岛上不断升级的核安全困境。

  • 标签: 中国崛起朝核六方会谈 区域安全制度 东北亚区域秩序 霸权转移理论
  • 简介:在东亚区域合作进程中,不能不面对领导权的问题。由于东亚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等方面的多元化,决定了该地区合作进程中领导权问题的特殊性。目前东亚地区的领导权(主导权)现状是小国主导模式(东盟模式)。本文笔者对可能存在的美国领导模式、日本领导模式、中国领导模式、中日合作领导模式等进行了可行性分析,提出了“东盟机制下的中美日合作领导模式”。“东盟机制下的中美日合作领导模式”解决了中、美、日三大国都不具备单独领导该地区的绝对资质问题;承认了美国在东亚的利益存在,有利于实现美国与东亚国家间的共存共赢;尊重了目前东盟主导东亚区域合作的现实,弥补了东盟模式的不足;能够调动中等国家、非政府组织等“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

  • 标签: 东亚 领导权 中美日合作领导模式 东盟
  • 简介:南海地区海上非传统安全问题愈发严重,确保海上安全已经成为南海沿岸国面临的一个迫切任务。本文从相关国际法对于海上安全的解读、南海沿岸国及域外相关国家的海洋政策路径、沿岸国与使用国合作的新方向三个方面阐述了构建南海地区海上安全合作机制的重要性。文章分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其他法律和准法律的工具在打击海盗与海上恐怖活动、保障航行安全方面发挥的作用及其存在的局限性。除了国际法发挥的作用,沿岸国以及域外利益攸关国家如何就加强海上安全合作选择的政策路径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沿海国和使用国越来越意识到它们在确保海洋资源和海上通道得到持续有效利用方面存在共同利益,但对于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方法存在显著分歧。尽管如此,我们还应该看到地区国家近年来在打击海盗和海上恐怖活动方面保持了良好的合作态势。为了实现海上安全合作,需要有关国家努力凝聚共识,提高互信,打消海上合作将会影响主权权利的担忧。此外,南海声索国可以通过国际海事组织和东盟等国际组织加强区域合作,深化相互理解,最终为海上安全合作做好铺垫。

  • 标签: 南海 海上安全 国际法 合作机制
  • 简介:2017年11月,特朗普总统在越南岘港召开的APEC领导人会议上提出了美国的印度-太平洋构想.在随后举行的马尼拉东盟首脑会议期间,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印度四国局长级外交人员举行非公开会议,就四国协商机制问题进行磋商.据此,外界评论认为,美国主导下的印太四国同盟初现雏形.作为印太构想的核心要旨,对中国的崛起进行战略牵制是美、日、澳、印四国的“思想共识”;通过军事、外交手段遏制中国在东中国海、南中国海、印度洋等地区的战略扩张是四国的“共同目标”.因此,印太四国协商机制在本质上具有安保联盟的性质.

  • 标签: 协商机制 特朗普 亚洲政策 东盟 政府 遏制中国
  • 简介: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海上搜救合作不但能显著提高搜救绩效,更能有效增进相关国家的互信,维护地区的和平.现实的选择是利用已有的10+N框架,通过召开部门联席工作会议,设立搜救信息共享中心,开展常态化、实质性的搜救演练,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等方式,共同推进东南亚海上搜救联合行动协调机制的建设.

  • 标签: 东南亚 海上搜救 联合行动 机制
  • 简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推动中国与东盟各国服务业的开放与发展,随之而来的服务贸易领域的争端会不断增多且更加复杂化。因此,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做透彻的法律分析,对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 标签: 服务贸易 货物贸易 争端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