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一种新型行政行为,目前学界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研究不多,对其法律性质以及相关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因此,厘清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相关的法律问题并加以规制,对于保障公众健康,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具有行为性质上的不确定性,并非是一种类型化的行政行为,而是属于非类型化行政行为的范畴,其性质上表现为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两种基本形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权在日常检查中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是法律法规设定的职权,不仅不构成越权,而且是其职责之所在。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规制主要通过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以及司法控制。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发布,除法律法规的授权以外,至少需要有组织法上的依据,就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尽可能规定出详细的授权范围以及完善的行政程序以及司法救济等,以便尽可能使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法治化。
简介:8月5—7日在山东济南召开,由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和中共山东省委党校联合主办。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徐伟新,中共山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孙守刚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主任李晓兵、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赵强代表主办单位分别致辞。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副主任董振华主持会议并进行会议总结。来自中共中央党校及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委党校的10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并围绕哲学创新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哲学创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要求、当前哲学创新面临的挑战以及未来哲学创新的方向和路径等重大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