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西康省藏族自治区(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创建的第一个民族自治区(地专级)。它的创建依据《共同纲领》中“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规定,完成了由法令到制度的成功实践;对西藏等地树立了样板,为和平解放西藏起到促进作用。本文依据大量的档案及文献,对创建西康省藏族自治区开展了深入研究,反映解放初年中共对四川藏区的相关工作,肯定创建藏族自治区的积极作用,说明该自治区的制度设计、组织构建及人员安排等对实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产生的示范作用与深远影响。重要的还有,有关部门从建设西康藏族自治区总结的经验及措施,成为尔后建立民族自治区的基本范式,广泛推广,积极实行,影响深远。
简介:2016年,自治区财政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总基调,坚持“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思路,创新和完善财政宏观调控,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抓改革、促开放”,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持续增长动力,加强财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简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8—47)(1996年7月26日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已由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996年7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环境,是指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
简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始建于l954年,是自治区惟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制药为一体的区级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维吾尔医医院,全国示范维吾尔医医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白癜风l类专病专科建设单位,荣获市级文明单位和患者满意单位称号,是自治区维吾尔医药机构的示范龙头单位。医院编制床位150张,开放床位200张,现有职工310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4人。医院设有维吾尔医内科、皮肤科、骨伤科、理疗科等特色专科和维西医结合的外科、妇产科、急诊科及检验、放射、功能检查等22个科室。内设维吾尔药制剂中心。在挖掘、继承、提高和发展维吾尔医药,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的健康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