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6年我国对198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了修订。对比新旧《义务教育法》的法律条文可以发现,新法在结构内容上进行了调整,立法目的得到进一步深化,并将素质教育法制化。此外,新法对立法原则也进行了调适,强调并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原则、统一性原则和义务性原则。经过修订,《义务教育法》的法律适用性与操作性得到进一步强化,法律责任也更加明晰化。《义务教育法》的修订是我国义务教育立法的进步,对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发展有重大意义。
简介:教育法'软化'是中国教育法治的一个不争事实,也是教育法治发展的一个实然悖论。教育法由应然硬法走向实然软法,实质上是教育法由应然保护各项教育权利的'国法'蜕变成教育权力实然扩张的'教育部门法'的过程。教育法'软化'表现为不能依法保护法定教育权益和有效约束公权违法行为,最终显现为国法权威的弱化。教育法'软化'是多重制度逻辑的现实产物:立法技术不高是教育法'软化'的必然'基因','违法难究'造成教育法事实上的'疲软','违法难诉'最终导致教育法'软化'。教育法欲实现由'软'向'硬'的制度逻辑重构,可改变部门主导的教育法生成模式,增强法之可诉性,强化公权违法责任,以化解'有法难依''违法难诉''违法难究'的教育法治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