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落实证据裁判,完善证据制度,是我国司法改革在技术层面的重要议题,其中包括对证据排除规则体系的建构。从比较法和制度史角度观之,排除规则体系主要是英国司法制度变革的产物。18世纪至19世纪初的一些诉讼程序变动为以排除规则筛选庭审证据这种管控方式,提供了发展动因。首先,陪审团的转型造就了二元管控结构和处于信息弱势地位的事实认定者,这为排除规则的发展确立了制度空间。其次,证据成为危险性信息源,产生了排除规则立法的实践需求。最后,激励对抗式举证和支撑言词论辩式庭审的需要,成为排除规则得以长远发展的程序驱动。对这些发展动因的制度史解释,能够为反思当代我国排除规则立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提供参照。
简介: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地方治理的具体运作具有差异性,学者们提出的理论解释也呈多样性。在单一制和中央集权制度下,中国地方治理依赖于政治权威的动员和整合作用,调动多方主体及其掌握的资源来实现治理目标。基于中国经验,学者们提出了本土化的理论解释,代表性的有运动式治理模式和整合治理模式,两种模式具有共性特征,即坚持政治权威主导,注重效率导向、结果为本,跨界运作中多方主体的话语权具有差异性。中国地方治理经验对发展中国家具有借鉴意义,在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下,为提升问题应对和解决能力,有必要强化政治系统的掌舵和动员能力,调动多方主体及其资源,更有效地实现治理目标。
简介:本文借助论元结构理论、认知语言学(构式语法)和生成词库论等理论多角度地描写和解释与影子论元相关的句法-语义接口现象。首先通过汉英对比描写了影子论元的显隐对句法表达的影响,考察汉语动结式中影子论元的句法表现,然后分析了相关句法效应的认知动因,并从构式压制和物性结构两个角度对影子论元构式的生成机制予以阐释。我们认为,影子论元的特殊句法效应,既与影子论元自身的语义内容有关,也与跟影子论元相组合的结构成分的语义内容有关,更与特定语言句法系统所提供的句法条件有关;与影子论元相关的句法表现,在语序类型上既有共性,也呈现出鲜明的特性。这种特例表现从一个角度揭示了“语言大同而大不同”的特征,因此需要在特定句法系统中考察句法形式和概念结构的匹配关系。
简介:我国立法未确立“明显不公”为仲裁裁决的审查标准,更未规定“明显不公”的判定规则和对作出明显不公仲裁员的追责制度。然而,通过查阅到的我国诸多法院对仲裁裁决作出的裁定书可以发现,“明显不公”这一词汇被司法实践广泛使用,但由于没有相关立法规定可供遵守和参照,我国审判人员在对仲裁裁决“明显不公”的判定过程中乱象丛生:或裁判结果相同,审查范围不同,或申请理由相同,裁判结果不同,或裁判结果相同,判定依据不同,亦或是审查重点相同,依据位阶不同。这极大阻挠了法院审理秩序,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为了破解困局,理顺“明显不公”的司法判定,笔者深入研习域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制度运行现状,拟在合理确定“明显不公”适用范围的前提下,将“理性人”规则、仲裁员强制性披露义务规则和仲裁员追责规则引入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以期构建完善的仲裁裁决“明显不公”判定体系。
简介:《民法总则》第185条是死者人格利益保护制度的特别规则,其理论基础为近亲属保护兼采社会公共利益,英雄应解释为英勇献身的英雄和自然身故的英雄;烈士以评定为依据。该条的保护范围仅限于姓名、肖像、名誉和荣誉人格利益,包括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侵害方式与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认定条件基本一致。社会公共利益是本条的构成要件之一,应借助利益衡量的方法厘定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本条的民事责任不适用惩罚性赔偿,不同的请求权人主张的民事责任具有一定差异性。为保证民法的体系自洽性,本条可在民法典分则中进行细化规定,并在统编民法典时予以删除。
简介:煤层气井试井解释中基础参数的取值对储层渗透率、探测半径、表皮系数和断层(裂缝)距离等的计算影响较大,取值不准确容易造成试井结果与真实储层参数之间偏差较大,不利于指导煤层气试井工程施工和煤层气井储层评价研究。以贵州煤层气参数井试井工程试验和区域煤层测试资料为依据,研究黔西煤田、黔北煤田的煤质特征及煤层孔隙度,模拟不同区域煤层综合压缩系数的取值范围。结果显示,黔西煤田煤层综合压缩系数为6.73×10-5MPa-1、孔隙度为4.89%;黔北煤田煤层综合压缩系数为3.06×10-5MPa-1、孔隙度为5.21%,流体水黏度取值范围为0.5~1.2mPa·s、水地层体积系数取值为1。通过区域试井试验和基础参数值优选,提高对储层地质评价分析的准确性,其结果可为煤层气试井解释、工程设计研究提供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