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公共课之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讲述的是“史”,阐明的是“理”,真正教授的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本课程教学中应处理好以下4对关系:一是中与外。既要站稳中国立场,讲好中国故事,弘扬好中国精神,又要具备国际视野,在世界范围的横向比较中增强课程内容的吸引力和说服力。二是史与实。在坚持“历史史实——历史认知——历史逻辑”的辨识理路基础上,还必须做好关联现实、解析现实与回应现实。三是正与反。既要抓住大学生的思维特点,丰富正向引导的方式、方法与路径,又要善于从反向论证入手,勇于回应历史虚无主义的种种质疑与诘难。四是教与研。做好教学工作不仅需要对整个教学过程进行全方位地细致探究,更要不断深入理论研究,提升专业素养,真正做到教研结合,以教为本,以研促教,教研相长。
简介:诉讼标的的识别问题是民事诉讼法学中的核心理论问题,也与实体法和其中的请求权竞合学说紧密联系.为了解决旧实体法说下的理论困境,伦特主张基于当事人对请求权选择的无所谓态度,尽可能认定单数的诉讼标的,但是在判断既判力时则应当承认例外.随后,亨克尔率先系统地提出了以处分客体为核心的新实体法说,强调从多重功能角度重新理解实体请求权概念,乔治亚迪斯则系统地论证了请求权规范竞合概念,并将其与诉讼标的的识别挂钩,但是其都不能从德国现行法规范体系中找到支持,无法被主流观点接受.在考虑通过实体法思路解决请求权竞合时的诉讼标的识别问题时,应当注重本国的实践传统,挑战者因此不得不承担更多的说服责任.
简介:进入21世纪以来,武装无人机成为新军事技术的象征,理解其军事和战略影响成为重要的课题。在既有的讨论中,支持者沿着功能本位论证无人机让战争变成了精确的外科手术,质疑者从价值本位批评它将战争变成了暗杀。两派在争论中各执一端,但都共享了将无人机器物化和静止化的预设。这些技术预设限制了我们对无人机变革与战争关系的思考,为此,引入技术社会学的“社会-技术系统”的概念。该概念认为技术不是静止的,一直处在变革中,技术变革不是器物的变革,是与器物相关的系统变革,是技术与社会的共同演化。以此观之,无人机不是单独的器物,而是一个与社会无缝连接的系统,其演化的动力是技术利基、客观环境和社会制度三者相互作用,它经历了诞生、发展和制度化三个阶段。当前,无人机系统正处在制度化阶段,它与既有制度在资源分配、独立建制和价值观念上存在冲突和融合。如果没有技术突破和战略环境的剧变,这种冲突和融合将会长时间存在,这决定了当前无人机战争的含混性和复杂性。社会-技术系统的视角有利于思考技术变革和战争变迁的复杂性,并为应对未来的无人机战争提供新的思路和研究方向。
简介:黄建中表示,希望通过教育培训在全省法学会系统树立党建强会的理念,引导各级法学会及其研究会把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此更好地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以此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4月23日上午,随着郑州大学法学院
简介: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展示了一幅现代社会功能分化的理论图景,对于创新认识党内法规具有重要意义.社会功能高度分化致使社会子系统“运作自成一体”“运作上的封闭”体现了系统的自主性,而系统的不自足性又刺激了“认知上的开放”,系统间由此出现了互相激扰和信息过渡的结构耦合.党内法规一方面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政党规范,属于政治系统,另一方面通过党政联合发文等规范形式使其进入到法律系统之中,由此既激扰法律系统同时又接受来自法律系统的知识反馈,实现政治系统的“运作封闭”与“认知开放成为政治与法律的结构耦合机制(耦合结构),解决了执政行为的“悖论”与“套套逻辑”.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政治与法律“去界分化”的危险和法律系统向“开放系统”回归的隐忧.基于此,应当从社会系统论的认识出发,通过“党内法治”调适政治系统的“运作自成一体”,发挥宪法的结构耦合功能抵御“去界分化”趋势,并以“系统/环境”的分析路径明确“国法一党规”关系,实现党规国法的互进共生、和谐发展.
简介: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新的历史方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面临着诸多机遇和挑战.深化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正确处理好几对重大关系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之间的关系;党的领导与以人民为中心之间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之间的关系;中国发展道路与人类文明成果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