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评定及年审等,已经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办法和标准。但就建设单位而言,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对基建程序、招标投标、建筑施工、工程造价、质量监督、工程监理、施工合同知之甚少,严重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建设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缺乏一定资格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机构代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扯皮现象,使招标投标得以顺利进行。对建设单位的资质必须按照规定全面进行审查,具体有以下几点:1-基本建设投资的来源当前基本建设投资中,包括政府投资、银行借款和自筹资金,还有的是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集体企业与集体企业联合投资
简介: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一部科技创新史。创新,推动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创新变革着人类自身。“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1]产学研结合作为科技创新的一种有效形式已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对它进行研究,探讨其运行规律有助于这一结合更有效地成长和发展。产学研结合是指产业、学校和研究机构三者之间的合作。可以把产学研结合视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结合体。这样一种结合体作为社会活动的行为者,它必然要与社会发生联系,与社会进行信息、物质等交流,这些联系与交流构成了它的社会运行或称外部运行简称外运行。产、学、研三者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则构成产学研的内部运行,简称内运行。一、产学研的外运行外运行指
简介:<正>目次一、经济法治与传统法治的内在冲突(一)经济法的模糊性与法治确定性的冲突(二)经济法的开放性与法治自治的冲突(三)经济法的特别适用与法治普遍性的冲突(四)经济法的国家干预性与法治合理性、正当性的冲突二、经济法治悖论的程序法整合(一)经济法律调整对象的变动性与其确定性要求的程序法整合(二)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开放性与其封闭性运行的程序法统一(三)经济法律的普遍性与社会经济事务个殊性之间的程序法沟通(四)经济法内容的国家输入性与市民社会自治的程序法连接一、经济法治与传统法治的内在冲突经济法是一种新型的法律类型,它对传统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的"超越"或者说"背叛"是不言而喻的,对此国内学者高鸿钧教授在论证现代法治的困境时进行了十分精辟的概括和总结:以经济法为代表的实质法治"试图通过对绝对财产权的限制和对弱势群体的特殊关照,抑制功利主义效率所导致的实际不公平后果;通过对绝对契约自由原则加以限制和干预,防止强者利用形式自由的契约压迫甚至变相奴役弱者;通过对特殊情况给予特殊关照,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