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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世纪初,随着公司体制在现代企业制度中主体地位的确立,公司的经营走上飞速发展的道路,集团化程度迅速提高,经营领域不断扩展,竞争日益加剧。为了适应这种需要,公司在组织机构体制上发生了重大变化,完成了由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向经营上的董事会中心主义的转变,并为各国法律所确认,董事及董事会在公司成长中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立下“汗马功劳”,与此同时,其权力日益膨胀。为防止无节制的权力扩张给公司及股东带来不利影响,各国法律亦采取了强化董事义务的做法,来完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法理原则。一、董事义务的内容观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的立法例及学说,不难看出,虽称谓不同,却均规定了董事具有两种义务,明确在法律

  • 标签: 中国 现代企业制度 董事义务立法 公司法
  • 简介:邮政服务大多是通过格式条款体现的,依照《合同法》的规定,邮政企业必须依法遵循相应的规则履行提示与说明的义务。通过具体案例,文章分析了邮政履行提示义务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 标签: 邮政服务 格式条款 提示 说明
  • 简介:摘要:近年来滑雪运动的发展导致滑雪伤害案件日益增多,理论界与实践中对安全保障义务认定标准产生了一定的争议。同时,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安全保障义务体系。本文以滑雪场安全保障义务为研究对象,论述研究的必要性,界定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内容、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形成适用于滑雪运动的安全保障义务认定标准,提高滑雪场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能力。

  • 标签: 滑雪运营场所 安全保障义务 认定标准
  • 简介:目前,我国每年有400万大学毕业生,不少签订了就业协议,关于这样的协议性质、权利义务配置研究的成果不够,文章从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效力、劳动合同签订前当事双方权利义务进行法学分析,并对实践中就业协议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相应探讨。

  • 标签: 劳动合同 权利义务 就业协议
  • 作者: 祝宇娇(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 北京102249)
  • 学科: 经济管理 > 企业管理
  • 创建时间:2009-04-14
  • 出处:《中外企业家》 2009年第4期
  • 机构:摘要:在保险活动中,对投保危险有关的情况要求保险人自行调查是不切实际的,这就需要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负有告知义务,使得保险人可以借此判断是否承保以及保险费率。文章从告知义务人的范围、告知义务履行的时间与方式、应告知事项、违反告知义务的构成、违反告知义务的后果等五方面分析保险合同中的告知义务的现行立法,并探讨理顺《保险法》告知义务立法的方案。
  • 简介:《开放时代》主编吴重庆在《南方日报》撰文:“期待彻底的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文中说,在贫困地区农村做调查时发现不少年人均收入低于2500元的贫困户,其致贫原因,就是不堪重负于子女的教育费支出。这笔教育费用不仅包括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或者大学的高额学费,还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及初中数额不菲的学生寄宿生活费。例如,有一贫困户有两个子女,小的上小学,

  • 标签: 免费义务教育 农村 期待 非义务教育阶段 《南方日报》 教育费用
  • 简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义务教育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而义务教育的资源配置问题也成为人们关注的重心。目前,人们把注意力更多地投向于如何提升教学水平,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单一的教学投入已满足不了公众对义务教育要求,公众开始更多地关注与之相关的教学资源配套供给问题,这就形成了供给与需求之间的不平衡。通过对教育资源供给的厘清并对教育资源配套供给进行界定,力求分析当前教育资源供给在配套措施上存在的问题,并由此提出一系列的政策建议。

  • 标签: 义务教育 资源供给 配套供给
  • 简介:伴随着现代公司法中董事核心地位的确立,如何抑制董事滥用权利、强化董事的义务责任已成为各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关注的理论课题。这对于转轨时期的中国,克服国有企业公司制改组中普遍存在的“内部控制”现象,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我国《公司法》对董事义务作了一系列规定,但仍存在相当程度的粗糙性和滞后性,在实际操作中也暴露了不少问题。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公司立法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公司法》有关董事善管义务制度的规定.乃本文旨趣之所在。

  • 标签: 董事 中国 制度 “内部人控制”现象 转轨时期 市场经济国家
  • 简介:<正>四年前,在首都北京的一次座谈会上,一位三年级的小学生提出:提高全民纳税意识,应该从小学抓起。她的建议引起当时的国家税务局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从那以后,国家每年都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法宣传教育活动,涌现出诸如儿女代父缴税、小小税法宣传员义务走上街头宣传税法等等许多感人的故事。事实说明,这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 标签: 义务教育 纳税意识 中小学生 多种形式 税法宣传 国家税务局
  • 简介:7.2政府同意(代表自身及代表国家机关)本协议的条款:6.“若任何国内或国际协议或条约、任何立法、公告、制定法令、政令,准入或津贴、其他形式的义务、政策或许可、决定对工程的执行造成了损害、抵触或干涉。或者对工程的价值有限制、减少、不利的影响及对本协议或其他任何工程协议授予的权利、特权、豁免、弃权、补偿与保护产生消极影响的,将被视为第7.2条(6)项下的法律变化”。

  • 标签: 义务 国际协议 人权 公司 稳定 国家机关
  • 简介:多年以来,律师、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等一致认为外国投资,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已成为享有个体基本人权的潜在催化剂。本文讨论并批判地分析了公司人权义务以及外商投资协定中稳定条款对此规定的缺失。之后,文章致力于探索与公司人权义务及稳定条款相关的三个主要问题。首先,外国投资合同中的稳定条款与公司在基本人权方面的义务和责任相关。因此,本文分析了稳定条款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范围。其次.通过运用米特尔钢铁公司弄口利比亚政府之间的矿业发展协议的具体实例和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管道工程作为研究对象,本文认为外商投资协定中的稳定奈款的运用与国家和公司的基本人权义务相关联。最后,文章对改革具体人权务款的形式提出建议。确切地说.文章认为投资者的基本人权义务,特别是公司的义务,必须在外国投资协定中规定。

  • 标签: 基本人权 钢铁公司 义务 稳定 发展中国家 外国投资
  • 简介:今年7月初,笔者在辽宁凌海市石山镇看到,个体汽车电器维修部经理郑有录,为驻军修车司机讲汽车电器使用、保养、维修的技术;再看他门上挂的“机动车电气技术义务咨询处”的牌子,虽然已有十多年了,却依然光彩夺目。郑有录原是化工部地质队的机电工程师,因病离职,便在家乡石山镇开设了个体汽车电器维修部和配件商店。为了把技术献给家乡的同行及养车户,他在门市部正门挂上了一块“机动车电器技术义务咨询处”的牌子,还在《凌海市报》、《石山个体工商户简报》上刊登了义务咨询内容。

  • 标签: 义务咨询 汽车电器 机动车 机电工程 电器技术 维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