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了加快我省蚕品种更新换代的步伐,提高蚕桑全行业的经济效益,根据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蚕桑专业组确定的新蚕品种鉴定试验任务,从2004年起,安排广东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学院蚕丝科学系合作选育的夏秋用四元新品种粤枫三号(全称“五·选×28·32”)参加全省新蚕品种区试鉴定,鉴定周期为2004~2006年连续三年,以目前我省夏秋蚕当家品种两广二号(9·芙×7·湘)为对照种。由于蚕造安排上的原因,实验室鉴定在2005~2006年,农村鉴定在2004~2005年,鉴定按照《广东省桑蚕新品种室内鉴定工作细则》和《广东省桑蚕新品种农村鉴定细则(1999修订)》的目的和要求进行。
简介:采用浸叶法测定了烟碱类杀虫剂呋虫胺对家蚕3龄起蚕的毒性与安全性,其结果表明:烟碱类杀虫剂呋虫胺对家蚕3龄起蚕的急性食下毒性(LC50)为1.2625mg/L,具有高毒性。用20%呋虫胺可溶粒剂稀释药液对桑树进行局部喷叶或根灌处理,采摘经不同处理的桑叶喂饲3龄起蚕,表明呋虫胺可通过桑叶、桑根内吸向上传导至未喷药桑叶。经20%呋虫胺可溶粒剂2000倍和1000倍稀释药液喷雾处理过的桑叶,对3龄起蚕的残毒期分别大于40d和70d,500倍大于80d。呋虫胺对家蚕的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胸部膨大,吐液;蚕体向背弯曲,呈"S"形、"O"形等,与多种烟碱类杀虫剂的典型症状相似。因此,在蚕桑地区水稻使用呋虫胺时,应注意避免直接污染桑叶或与蚕期保持相应的安全间隔时间,并防止呋虫胺污染的水体进入桑园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