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条为了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维护林木种苗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种苗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林业(农林)厅(局),财政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