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约谈制度的构建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客观要求、行政争议减少的可行之路和行政效率提高的重要保障。目前行政约谈的相关法规或文件已经涉及各领域,集中分布于机关工作、环境保护、税收、财政、价格、工业管理、质量、卫生等具体行政法部门。2010年以来"约谈"之风一发不可收,成为广泛试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制度。在行政约谈欠缺法律规定作为上位法的情况下,行政约谈实践必须遵守以下原则:公益优先原则、行政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自愿协商原则。建议行政约谈更多采用平行式运行模式,并引入第三方机制监督约谈过程,维护行政相对人在约谈中的平等地位,防止损害第三人利益,规避行政约谈的异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