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企业形象问题研究,在一些发达国家中已有相当长的历史,但在我国,把它作为一个重要问题有系统地进行研究,是近十几年的事。这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不相适应的。这种理论上的滞后现象,已引起一些专家的高度重视。前不久。由刘德军教授等编写、山东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企业形象塑造》一书,正是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这一领域的佳作。企业形象是抽象的,该书对此进行了高度的理论概括,指出:"从本质上来说,是指社会公众对企业整体的印象和评价。"企业形象又是具体的,因为它是有许多具体要素组成的一个复合体。该书对构成企业形象的诸要素都作了认真、系统的发掘和论述。企业形象,不仅属于企业自身,也属于整个社会。只有把企业形象问题放到整个社
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企业公平竞争,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及在其中领取报酬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乡镇企业是否适用本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率是指单位劳动时间的最低工资数额。第四条最低工资率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