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我国于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必须承担社会责任,这标志着对公司应不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的争议有了法律定论。与此相适应,人们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认识也进入到一个新的高度,关注的重点转变为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和公司应当如何履行社会责任。应当看到,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是"舶来品",但公司社会责任所涉及的理论和实践却与中国本土文化息息相通,存在许多契合之处。如果我们一味以西方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以及实践为基点来讨论公司社会责任的相关问题,虽然这种论证模式及其结论即便在逻辑上看起来无懈可击,但也可能难以为中国人完全接受和信服。原因主要在于:这种论证模式的逻辑起点与中国人心目中不证自明的道理往往不大一致,因而难以在全
简介:<正>前言20世纪90年代由于美国股市"一路高歌",使得股票期权的优点被社会各界无限片面夸大。随着美国股市泡沫,尤其是高科技股泡沫的突然破灭,在上市公司财务丑闻连续爆发的背景下,社会各界又将股票期权制度的弊端无限放大,认为股票期权是导致这次股市泡沫和股市信任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股票期权是一种不利的制度设计。尽管如此,由于股票期权制度是创业与创新的"引擎",对于我国企业的发展而言,仍有必要引入股票期权制度。事实上,我国进行国有企业的股份化改革以来,企业要求实行经营者持股及股票期权的呼声很高,包括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在内的一些大中型企业,已经在探索股票期权等经营者持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