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作为一项司法政策,是刑事司法工作的最高境界。为实现这一目标,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必须关注民意。民意对刑事司法过程可能产生消极影响,因此司法机关应该理性对待民意。具体来说,刑事司法既要独立于民意,又要倾听、引导民意,及时回应民意。为此,应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信息公开机制以及民意发现机制,同时规范媒体的报道,提升公众整体的法律素质。
简介:现行刑事诉讼架构中广泛存在的与纠纷解决相关的制度与实践对传统的刑事诉讼双重目的论构成了挑战。回应挑战的途径是将纠纷解决提升为刑事诉讼目的。纠纷解决作为刑事诉讼目的的理论基础存在于现行刑事诉讼中“加害人/被害人”的结构性主线和纠纷解决作为刑事诉讼目的对所有刑事诉讼利益相关者处境的改善之中。在刑事诉讼目的体系中,纠纷解决应当通过正当程序予以实现,并原则上以查明事实真相为基础。
简介:
简介:当前检察监督工作中存在并不断发生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反映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二审监督和民行监督等诸方面。应认真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表现形式及应对方法,不断提高检察监督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简介: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通肇事案件中的关键性证据,但由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原则性较强,又缺乏有效的事后监督和救济机制,从而导致事故认定主观随意空间较大,缺乏救济途径。针对存在的问题,从刑事诉讼角度提出了完善交通事故认定的建议。
简介:对中国刑事和解的功能尚有进一步深入讨论的必要。以刑事案件“私了”这一中国本土问题之解决为分析起点,可以发现,中国刑事和解有其独特功能,它不仅有扬弃“私了”这一本土法治资源利弊的潜能,而且有沟通国家法与民间规则以助益刑事法治建设、增强国家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重大价值。
简介:“皮革喷雾剂案”是德国刑法上处理不法集体决策问题的重要转折点。传统理论在区分被告入行为基础上分别予以归责的方法,在联邦最高法院那里转变为双层次的“结合公司的考察方式”,因为与个人决策不同,不法集体决策的归因和归责与组织体的内部分工密切联系在一起。“皮革喷雾剂案”在因果关系和客观归责等方面提出了诸多重要问题,探讨该案对我国追究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中不法集体决策的刑事责任也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简介: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是履行检察职能的应有之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重要举措。通过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完善社会管理的多元化体系,由内而外为"和谐稳定,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方式和基本任务。
简介:<正>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新时期反和平演变的重要力量,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早在1978年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要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适应党和国家关于改革干部人事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要求,依法确立我国社会主义的检察官管理制度,就是加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
简介:量化考核和绩效考评是检察机关普遍采取的管理方式,但是由于严重缺乏人性化,也存在很多弊端。“高检院”倡导的以全面质量管理为基础的规范化管理,没有解决以部门为单位的工作模式带来的弊端,无法跨越部门界限促成必要的合作。必须改变以部门为单位的考评运作方式,进行“检察再造”,摒弃量化考评的管理方法,改进绩效考评制度,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以规范化为基础,逐步改变检察业务流程。
简介:案件管理制度作为检察机关一项内部工作机制的创新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就现有的案件管理制度而言,其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不能仅局限于应然层面的管理效能提升和案件质量的保证,而应将视角转化到程序化功能发挥,应注重从多维度视角理解该制度,继而总结出程序正义价值理念下案件管理制度的运行规律,以便对现行案件管理制度的运行目标进行新的诠释。因此,将案件管理制度的功能设定为对管理理念更新和程序正义价值实现的多元化目标更为合适。
理性对待刑事司法过程中的民意
纠纷解决:一种新的刑事诉讼目的观
论内地与澳门刑法关于黑社会犯罪的法律冲突及解决
正确看待并解决检察监督工作中的几个问题
交通事故认定在刑事诉讼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对策
中国刑事和解的独特功能——以刑事案件“私了”问题之解决为起点的分析
瑕疵产品生产、销售过程中不法集体决策问题的归因和归责——以德国“皮革喷雾剂案”为例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
关于建立检察官管理制度的思考
检察管理:从量化考评到检察再造的科学发展
程序正义应是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