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们白桑关镇位于秦岭山余脉,是郧县的一个山区镇。2002年经上级扶贫办的普查认定全镇24个行政村中,就有13个贫困村,加其他村贫困户,全镇共有贫困户4350户,贫困人口18400人。是全县典型的贫困乡镇。面临底子簿、基础差、农民贫困的状况,镇党委、政府结合镇情,扬长避短,创新发展,以“兴好致富产业、狠抓基础建设、构建平安社会、加快和谐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思路和目标,率领全镇人民艰苦创业奋起直追,使全镇经济和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去年全镇经济总收入达到1个亿,比2002年的6790万元增长47%,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950元,增加850元,全镇贫困户减少到1240户,贫困人口下降到4069人。
简介:《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处罚之前要履行告知是行政机关的义务,陈述、申辩是当事人的权利。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履行告知程序不敢有丝毫马虎,但是,在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时却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不够重视;听取意见流于形式走过场,听取意见细致程度不够,听取意见后听之任之,我行我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