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读了《是‘过失伤害致死’罪,还是意外事件?》一文后,有点不同看法,提出与牟耀南同志商榷。一、从刑法的因果关系看,牟文认为邱的死亡“只是特殊情况下偶然出现的一次意外事件,并不具有刑法理论上的因果关系。”从事实看,孙德财在厮打中,用力一推陈宝荣,“陈向后退,绊倒邱,并坐在邱的肚子上,当时邱只感到小腹有些疼痛,也没在意,及至晚间疼痛加剧,经转送到县医院诊断为小肠穿孔破裂,粪便泄于腹腔内,造成腹膜炎并发症而死。”能说邱的死亡与孙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吗?孙虽然不是出于故意,但邱的死亡确系他的不法行为用力一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