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是什么?法律有效性的条件是什么?道德能对法律的有效性进行审视吗?这些问题在理论上尚存争议。作为新分析实证主义的创始人和20世纪英语世界最伟大的法学家,哈特不仅认为法律从实践上应当独立于道德之外,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而且认为法律从形式上应当独立于道德之外,在法律的承继上自身应当设计独立于道德之外的审视标尺,以保证法律的有效性,这无疑是一种理性的思考,因此,从哈特的形式理性观分析"道德对法律的审视"这个问题颇有价值,一是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无疑是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研究在广度上的一种有益的尝试,二是对于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工作具有借鉴的价值。因此,对法律形式理性的内涵作进一步阐释,运用哈特的形式理性观对法律保持对道德的独立性进行论述,从法律的渊源效力、多样性效力、适用范围效力、连续性效力、基础效力等方面对法律的有效性条件进一步论证很有必要。
简介:一大学生违法犯罪动态特征大学生违法犯罪与青少年违法犯罪一样,总是处于不断的动态变化情势之中,但是,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又有其自身运动的规律。当前,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动态变化与过去相比主要显示出以下几方面特征:1.案件的高发性。近些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有增无减,并以前所未有的规模、频率向我们袭来,其发案比率持续上升,居高不下。如据前两年上海市各高校的统计数据:犯罪大学生的比例在1.3%0左右摆动(还不含一般违法的比例);另据笔者前一阶段对我省8城市23所高校学生违法犯罪情况所作的专题调查研究表明:我省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比率以平均每年53.8%速度递增(实际情况可能还要严重!)。2二主体的多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