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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持“多种行为类型说”及“复合行为类型说”的学者认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实行行为。其中,持“多种行为类型说”的学者认为,该罪存在生产行为、销售行为及生产并销售行为3种具体的实行行为类型;而持“复合行为类型说”的学者则认为,该罪只有一种实行行为类型,该行为由生产行为要素与销售行为要素复合而成。持上述两种学说的学者对该罪实行行为的认知与归纳皆源于对该罪罪状的误读,不能合理地解决司法难题并带来理论纷扰。持销售伪劣产品“单一行为类型说”的学者认为,该罪的罪状部分仅描述了销售伪劣产品一种实行行为类型。此说既是符合规范现状的学说,也是解决对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0条理论解说混乱及司法适用困惑的妥当学说。

  • 标签: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实行行为 多种行为类型 复合行为类型 单一行为类型
  • 简介:法官:我是一家商场的经理。我商场与一家电器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电器公司应提供价值80万元的产品给我商场;我商场必须在到贷后3日内验收,并于第5目前付清贷款。电器公司产品到齐后,因我商场业务繁忙,直到5天后才验收,并同时发现电器公司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瑕疵。经国家权威机构鉴定,结论为不符合国标要求。鉴于合同法第87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标签: 产品质量 质量瑕疵 电器公司 付款 购销合同 权威机构
  • 简介:农业交流是当前两岸经贸往来的三大重要议题之一,农产品贸易又是农业交流的重中之重。2005年中国大陆宣布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并封其中15种水果实行进口零关税措施,但是,台湾当局却对其农产品在大陆销售设限,具体概括如下:台湾农产品检验检疫问题;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相关的世界贸易组织规则问题。本文针对适三方面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并从法律层面提出因应对策,以利台湾农产品顺利“登陆”,对两岸农业交流有所裨益。

  • 标签: 两岸 农产品贸易 法律对策
  • 简介:<正>1.2010年12月15日环境保护部令第13号公布2.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许可条件和程序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工作,防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申请、审批及相关

  • 标签: 废弃电器 许可管理 电子产品 地方人民政府 法律责任 许可工作
  • 简介:<正>近几年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外开放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从国外进口的产品也逐渐增多。在进口的大量产品中,不乏有在我国申请过专利、受专利法保护的专利产品。这样,当专利产品从国外进口到国内时,随之产生了一些法律问题。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第11条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对其专利产品制造、使用、销售的独占权,任何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不得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但是我国现行专利

  • 标签: 专利产品 专利权人 专利法规 进口权 进口贸易 获得专利
  • 简介:随着澳门与内地货物贸易的日益频繁,两地在缺陷产品的救济与管制方面也应减少法律冲突,加强协调。澳门与内地有关缺陷产品的法律冲突包括私法救济上的冲突和公法管制上的冲突,对之予以协调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就法律协调的取向而言,应首先统一冲突法,然后循序渐进地统一实体法。就法律协调的方法而言,当前宜制定示范法由两地立法机构选择适用或由两地行政机关、司法机构签订有关缺陷产品的协议。对缺陷产品问题进行法律协调分为私法上的统一和公法上的协调,前者包括实体法之统一和冲突法之统一,后者涵盖了两地政府监管和刑事管辖的相互协作。

  • 标签: 缺陷产品 救济 管制 法律冲突 法律协调
  • 简介:在当前的金融危机中,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法律纠纷,急需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风险进行明确划分和适当分配,从法学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分为四类: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类、保本浮动收益类以及商业银行承销类。在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中,银行与投资者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在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中,银行与投资者之间是信托关系。在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中,银行与投资者之间是有担保的信托关系。在商业银行承销类理财产品中,银行与投资者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 标签: 商业银行 理财产品 法律问题 固定收益 债权债务关系 委托代理关系
  • 简介:文化产品具有文化和商业的双重属性。如何实现文化贸易的公平发展以确保文化多样性,就成为WTO自由贸易体制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WTO对文化产品特殊性制度安排的缺失,使得包括中国在内的WTO成员的文化政策面临挑战。UNESCO推动制定的《文化多样性公约》赋予各缔约国在本国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受到严重损害或威胁时采取保护措施的权利,为文化多样性的保护提供了国际法的基础。然而《文化多样性公约》所授权各国采取的措施却可能与WTO法发生冲突,这种冲突既反映了文化产品贸易自由化和文化多样性保护之间的冲突,也反映了不同国际规则之间的冲突。

  • 标签: 文化产品 文化多样性 贸易自由化
  • 简介: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销售者、生产者因产品瑕疵而给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产品的瑕疵,亦叫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因产品瑕疵(即缺陷产品)而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权益的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质量法》第3条的规定,由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

  • 标签: 产品质量责任 免责条件 连带责任 赔偿责任 缺陷产品 无过错责任
  • 简介:<正>1998年4月,我参加了由朱苏力教授主持的"中国农村基层司法制度及其运作"课题的一次调查,地点在湖北省Y城(县级市)人民法院。我们获取材料的基本方法是访谈法官、旁听案件、查阅案卷。我选取了Y城人民法院的两起调解案件作为分析标本,

  • 标签: 乡土社会 法律规范 当事人 基层法官 基层法院 法律事实
  • 简介:2018年8月16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宣判了淘宝诉美景公司利用技术手段非法共享零售电商数据产品案,成为我国首起确认网络运营者对数据产品享有财产性权利的案例。本案首次明确了数据产品和用户信息、原始数据之间的界分,肯定了数据产品作为劳动成果应具有独立的财产性权益,对企业数据财产权保护具有重大意义。反不正当竞争法无法给予企业充分的数据权益保护。当前,数据产品已享有事实上的财产权地位,基于资源优化配置的客观需要和数据驱动型经济的发展趋势,法律应承认数据产品的财产权地位。企业在数据产品的生成过程中投入了巨大的努力和劳动,基于劳动值得理论应当享有财产权利。

  • 标签: 数据产品 数据财产权 网络运营者权益保护 劳动值得理论
  • 简介:司法产品并不必然就是公共物品,司法服务也非必须由政府提供。历史上,政府司法首先是作为统治者的创收手段发展起来的,而非公共服务。市场或社区自身也能够提供非政府的纠纷解决机制。政府司法并不天然优于非政府司法。对于大量不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案件,非政府司法能够提供更有效率的服务。当事人的选择自由和竞争机制是非政府司法有效运作的关键。这一机制适用于公共法院,也就是当事人合意选择公共法官制度。后者可能对我国当下的司法改革具有特殊的政策意义。

  • 标签: 司法产品 公共物品 私人物品 政府司法 非政府司法
  • 简介:国家鼓励合资企业出口产品,为国家创汇。相对于极大多数的国营、集体、私营企业,合资企业享有一个很大的优惠,即产品的进出口权。而不少国内企业与外商合资就是冲这一条优惠政策。中国实行的是外贸代理制.除少数企业外,绝大部分的国营、集体企业要想出口产品,就必须通过享有出口权的外贸部门,而外贸部门就要和企业分享出口产品的一部分利润。如果不依靠外贸,想凭自己的能力到国际市场上练练拳脚,准许出境的若干批文、公章就使想干一番事业的厂长、经理们望而却步了。因此,他们中的很多人就瞄准了合资这条捷径,以便借“合资”走向海外。于是在很多的合营合同中,就出现了70%、80%,甚至90%以上的产品返销规定。而外商看到产品

  • 标签: 中外合营企业 产品返销 违约责任 销售协议 国际市场调查 市场行情
  • 简介:加入WTO后,中国农产品贸易顺差优势渐逝,遭遇壁垒狙击不断。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趋势下的贸易保护主义仍不断加剧,主要发达成员方加大对国内农业政策的调整和支持力度,中国入世承诺和自身农业政策支持的薄弱,使得农产品贸易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因此,我国愿合理利用多边贸易规则,构建较为现实的农业政策;立足国情,构建强有力的农业支持政策;善用谈判策略,更好地在农产品贸易谈判中维护利益。

  • 标签: 多边贸易体制 农产品贸易 现状 问题与对策
  • 简介: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的产品质量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市场失灵。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社会中介机构和政府可以在保证生产经营者产品质量表示的真实性、矫正信息不对称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 标签: 信息不对称 社会中介机构 政府
  • 简介:视听产品贸易中一直贯穿着自由化与限制之争,文化多样性公约的出台使问题变得更为复杂。该公约为其缔约国提供了很多视听产品贸易的限制措施,这些措施无法完全见容于GATT和GATS。因为规范冲突而发生的贸易争端将主要由WTO争端解决机构解决。因为规范冲突引发争端的情况下,WTO争端解决机构无法直接适用文化多样性公约,而只能通过解释考量公约的内容。由于目前尚无相关案例,争端解决机构将会如何处理该问题还要拭目以待。

  • 标签: 视听产品 GATT GATS WTO争端解决机构
  • 简介:1991年4月28日,香港船束杜甲出具委托害载明,杜甲委托蘖XX给固毅针雨艘铜蜇拖绸渔船,同意蘖XX的提藩,由深圳船舶工柴贸易公司(筒稻深圳船舶公司)承造及在x船廒建造,毅针费包括在造侵内,不另外加收毅针费。

  • 标签: 产品设计图纸 著作权 案件 侵权行为 《著作权法》 署名权
  • 简介:<正>随着转基因产品种植面积的扩大,人们对转基因产品安全性的担忧与日俱增,许多国家纷纷制定了关于转基因产品的贸易措施以保证本国国民生命健康和环境免遭破坏。这些措施的实施引起了转基因产品出口国的诸多不满,以美国为代表的主要转基因产品出口国认为这些措施起到了限制国际贸易的作用,从而剥夺了他们基于WTO本可获得的利益。本文主要从成功援引《卫生和动植物检疫措施协定》(以下简称《SPS协定》)的角度出发,论述了一项转基因产品检疫措施要符合《SPS协定》需满足的条件,并对如何完善我国有关的转基因产品检疫措施提出了建议。

  • 标签: 转基因产品 SPS协定 检疫措施 转基因生物 转基因食品 动植物检疫
  • 简介:环境保护已经进人全球化时代,成为一个热门的全球性话题。然而,目前的国际政治法律秩序在应对全球环境问题时,存在全球公共产品管理的不能。那么,随着环保非政府组织的跨国活动日益频繁,为全球公民社会的形成提供了基础。这些环保非政府组织成为了管理全球环境保护公共产品的主要角色之一,而它们的跨国活动也势必对环境法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以致在不远的未来会出现全球环境法。

  • 标签: 全球环境法 全球环境公共产品 环境非政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