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产值利税率·1996年,我国国有工业企业──在全国工业企业总产值中占28.8%在全国工业利税总额中占55%·产品质量合格率·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全国产品质量抽查结果,1997年第一季度情况如下:国有工业企业产品合格率为83.6%三资工业企业产品合格率为81.9%城镇集体工业产品合格率为69.7%私营工业企业产品合格率为61.9%·产品销售率·据国家统计局公报,1997年上半年,各类工业企业的情况如下:国有工业企业的产品销售率为95.8%三资企业的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5%私营企业的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5%集体工业企业的产品销售率为92.9%国有工业的经济效益
简介:[基本案情]2011年2月初,劳动者沈某以某制桶公司不愿意支付工伤待遇为由,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制桶公司给付其工伤待遇25428元,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后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经审理查明,2007年3月,沈某由制桶公司招用,从事冲床工作,双方签订了五年期的劳动合同。2008年10月27日12时许,沈某在上班时:不慎被冲床冲伤右手食指,住院治疗18天,医疗费由制桶公司全额支付。期间,制桶公司支付了费用14443元。2008年12月30日认定为工伤,2009年6月19日鉴定为九级伤残。沈某认为,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公司认为,是沈某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只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不需要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简介:编辑同志:某酒店(工商执照性质为国有,实质是个人承包)聘用的营业部经理杨某利用自己负责回收酒店挂账单款项经手酒店资金的职务之便,将回收到的酒店挂账单资金19252元不按财务规定及时上交酒店,而是私自用于非法活动。酒店发现后,催其尽快上交资金,他先谎称未收到钱拒不上交,后擅自离开酒店借故逃避。请问,杨某的行为是构成职务侵占罪还是挪用资金罪?江西杨志刚杨志刚同志:根据来信反映的情况,杨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从主体上讲,杨某是酒店聘用的人员,该酒店的实际性质决定对杨某不能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从主观方面讲,杨某谎称未收到钱拒不交回款项,且事发后擅自离开酒店借以逃避,从中可以看出,杨某具有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目的。如果杨某只是故意挪用,但不具有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而是准备以后归还,则构成挪用资金罪聘用人员挪用资金应如何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