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已于1997年1月1日施行的《律师法》,确立了律师事务所赔偿责任这一重要制度以及对律师追偿的制度,由于《律师法》对律师事务所赔偿责任的规定比较概括、原则,因此,在理论上如何理解,实践中如何具体操作,有必要进行探讨。本文仅就相关的几个问题谈些粗浅看法,以求抛砖引玉。一、律师事务所赔偿责任的特征和构成要件《律师法》第49条第1款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由此可见,律师事务所赔偿责任,是指律师在执业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未履行应尽的义务,以致给当事人造成损失,依法由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对当事人予以赔偿的一种责任制度。它具有以下特征:(一)这种赔偿责任是在律师执业过程中产生的。(二)这种赔偿责任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民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客观归责原则。(三)这种赔偿责任在民事方面主要表现为财产赔偿责任。(四)赔偿的主体具有特定性。赔偿请求人只能是与律师事务所订立有委托合同、并因律师的过错行为而遭受损失的当事人,赔偿义务人是律师事务所而不是有过错的律师。
简介:(渝府发[2008]28号2008年2月28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2007年,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党的十七大、市第三次党代会、市委三届二次全委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接直辖十周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以"民心工程"为重点,努力搞好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根据市人民政府与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签订的《重庆市2007年城市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有关内容,经考核评比,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为鼓励先进,推进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市人
简介:内政发[2015]144号12月28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建�
简介: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处在一个重要关口。全国各大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城市房价又出现大幅上涨的状况。而令人奇怪的是,一边房价上涨,百姓买不起房,一边房屋空置率也在增加。新华社记者从国家统计局了解到,截至3月底,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为1.23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3.8%。另据北京市建委的统计显示,截至4月30日,北京待售房面积达到1830万平方米,占全部可售房面积的60%。在楼市供不应求的火爆面纱下,北京有“占待销房总面积六成的住宅尚未卖出”。有人说是开发商在囤积居奇。投机投资引起的房屋空置率大幅增加与开发商囤积居奇,这两项相加后可以得出,实际上百姓自住性购房比例并不大的结论。这充分说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场面,是虚火过旺,也进一步证实了房地产市场的泡沫是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