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网络战是信息时代的一种新战争形式,它的匿名性、跨国性、破坏性等特点使其对国际安全构成新的挑战;网络战发生的可能性和危险度正在随着技术的发展而与日俱增,但现有国际法对之没能做出任何有力应对。世界上已经发生了一些网络战的案例,它们不仅揭示了网络攻击通过与物理攻击相结合而造成严重的影响,而且对国际人道法的一些重要原则(如区分原则)提出了严重的书b战。区分原则在网络战中的适用遭遇众多的困难,人们难以依据区分原则来确定网络攻击的合法性,战斗员会更加倾向于选择网络攻击、而非常规手段来发动攻击,从而在网络战中要比在常规战争中更为频繁地违犯区分原则。由于网络战潜在的巨大军事价值,虽然网络战也许较之常规战争更加难以控制,但即使可能会遭到构成战争罪的指控,一些国家也要竭力发展网络战、甚至破坏区分原则在网络战中的适用。为此,可以通过改进或重新解释国际人道法、利用和发展相关的习惯国际法规则来规范网络战。
简介:中国在2006年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二百九十八条所作的声明,属于例外而非保留。而例外恰是对该条款的正当适用,即,在该公约授权下,中国有权作出此项任择性例外声明,以排除在3类特定争端上的强制程序管辖权,而“菲律宾诉中国南海仲裁案”本质上属于此3类争端范围之内,因而中国在该案中所持之“不接受、不参与”立场具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