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模糊性和因模糊性产生的不确定性是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模糊性内在表现为在法律与道德、法律与宗教的边缘不清,甚至法律内部诸如民法与刑法,行政法与刑法也并非泾渭分明。其外在表现为法律立法语言模糊不清,存在诸多"半影地带",司法判决理由模糊。模糊性给司法带来灵活性的同时,也带来量刑失衡的问题。我国受"重定罪轻量刑"的刑法思想影响,加之司法不独立,其人事、财政均受制于行政机关,且司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因而量刑不均衡表现尤甚。为了更好地描述量刑中的模糊现象,根据量刑中存在的模糊性问题,提出基于模糊评价方法来解决量刑失衡问题,以强奸罪为实例,通过对案例进行考察和研究,从中提取强奸案共同的量刑情节和权重值,建立了基于模糊批评方法的量刑系统,实证研究发现,该模糊评价方法能够有效减小量刑失衡问题。
简介:裁判的本质要求就是公正。社会凝聚力的核心是裁判公正,只有在公正的旗帜下,社会才能凝聚成钢,发挥出震天撼地的伟力;否则,必然是一盘散沙。社会凝聚力的减退,社会无序化的发展,已经成为二十世纪末中国面临的一大难题。裁判公正的基本要求:一、裁判条件公正,即裁判主体和裁判客体的公正。裁判主体的公正至少包括三个内容;裁判主体人格上的独立性;裁判主体的良好道德素质;裁判主体必须是各个领域中出类拔萃的人。裁判客体的公正,包括机遇均等、客体平等和物质保障。二、裁判标准公正。法的公正性标准就是公意,最能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是最公正的法律,裁判标准的人民性,既是民主精神的体现,又是裁判公正的根据。三、裁判程序公正。除了主张程序公正以外,主要是指裁判行为公正,确立严格的规则和程序,使之不断周密、完善。公正的裁判必定是公开的裁判,裁判过程中人情因素受到抑制,裁判主客体的一言一行都受到严密监控。四、裁判结果公正。裁判中要做到平等地体现同一规则,或者同一规则平等地适用,决不允许同一规则对同一案例有不同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