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收入差距持续扩大。收入分配不公平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由自身以外因素造成的不同群体对要素资源占有的差别。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加强促进社会公平的制度建设。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了和国际接轨,更是为了获得全世界的认可,在国际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占据着一席之地,就需要严格遵守国际上的一些规则。而新收入准则就是当前大多数企业必须要去研究的准则,从而确保企业更好地处理会计确认相关的问题。文章通过对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的主要内容进行阐述,并详细分析了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的重要把握点,并对相关制度及经济结果进行分析,以便企业更加深入的贯彻和实施新收入准则。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 ; 会计确认 ; 相关问题研究 1 收入确认的关键点 新收入准则中明确规定了企业应该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业务时就确认收入。其收入确认的核心就是精准的把握“履约义务”。根据相关的可靠性原则,企业在进行收入确认时,应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也就是商品已经发出或已提供劳务并已经收取到取货款或以获得收取货款的相关权利。但是,在新收入准则的规定中,只明确了履约义务,并没有明确是否收取货款或取得相应收取货款权利。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收入确认的基本条件是在“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的,也就是在合同中,就已经明确规定双方或多方所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相关权利及义务协议,合同的执行必须要由销售方作为主导方来履行合同的相关义务,只要合同是合法的,那么销售方在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就获得了收取相应合同规定款项的权利,所以收取确认的标志就是销售方按照合同来履行义务,从而使得客户获得对商品的控制权的时候。
简介:摘要:收入是衡量一个企业经济成果以及运营规模的重要指标之一,企业的财务报表使用者可以结合阶段时间内的收入指标评价当前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市场经济环境更加复杂多变,市场业务类型也更加多样化,收入确认的难度也在不断提高。我国财务部2017年修改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并且新收入准则中取消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自此以后所有的业务都会采用新的收入准则标准。而这也会导致建筑企业收入原则发生一定的变化,对建筑企业收入确认审计产生一定的影响。文章基于新收入准则对建筑企业收入确认造成的影响,提出几点建筑企业收入确认审计风险的控制措施。希望能够为建筑企业收入确认审计工作提供一些理论参考与帮助,促进建筑企业可持续发展。
简介:在会计基本要素中,收入的定义历来为会计理论界所关注,至今为止未能达成共识。目前各国会计准则有关收入的定义中,较有影响和代表性的有两种观点:一是流转过程论或称流出量论,这是早期的收入观点,把收入看成是一种流转过程,是企业在某一特定期间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创造过程,认为企业经营过程的“产品”,应通过资产流出才能转化为收入,如美国的佩顿和利特尔顿指出:“收入是企业以整个经营程序及全部力量获得的,但须等到产品转变为现金及其他有效资产时才实现。”我国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定义是:“收入是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这是狭义的概念,实质上是一种“收入是收入”的循环定义。二是流入量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