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清华简《筮法》简6、8第一栏的“”应读为“时”,解为乃;清华简其他地方和《尚书》中的一些“时”字也应当如此理解。简19第一栏的“亢”应读为“更”,解为经,“一卦亢(更)之”指艮卦由首至尾经过整个卦例。简5、7第三栏的“”应读为“辩”,指辩论。简8第三栏、简23第四栏的“”字应是“退”之讹写或异体。简21第三栏“”应读为“表”,训为外,指卦例中上面的两卦,“表肴(淆)”指该卦例中两外卦一为少男、一为中女,淆乱不相搭配,或如贾连翔之说,指该卦例中左上卦为三个不同的数字构成。简53后半段“”应读为“管”,“權(管)”与“侗(筩)”为同类之物。简57后半段“”从玉、燭声,可读为“”,指弓袋。本篇“当日”指出现与占筮之日天干相合之卦,“当辰”指出现与占筮之日地支相合之卦。
简介:<正>我常这样想,社会人生中,性也好,爱也好,都是很纯洁、很美丽的,可怎么在我们的一些报刊宣传中,硬是表现的那样令人作呕而不可思议。不要说对“爱情故事”的扭曲,即使是“性”与“爱”这两个圣灵的字眼都给玷污了,更可恶的是毒化了人文环境与空气,毁坏了一个又一个的梁上君子。在我看来,所谓真正的性爱无外乎两个内核:一是给人以生活乐趣与丰实;二是给人以追求与力量。性爱是一种动力与鼓舞,性爱是一种约束与激励,但遗憾的是我们许多(用这个字眼一点也不为过)报刊,在许多的时候登载了许多相反的内容:什么被人强奸却感到从没有过的快感与亢奋,什么办公室里男男女女奸情ABC,什么见面两小时就上床、悔恨爱来得晚了,什么“公媳情”、“叔嫂情”、“一夜情”……人们都在咒说世风日下,又都在诉苦这来自于制度渊源。我却认为,这里面应该有制度的原因,但我们的报刊媒体就没有责任了吗?责任就在于胡编乱造不负责任,肆意污染不计后果。党和国家一再强调报刊要宣传主旋律,要弘扬正气,我们的一些报刊做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