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们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面对当下纷纭复杂的艺术实践,譬如既有抽象、暧昧、观念性的先锋试验,也有感官化、生活化而不无媚俗嫌疑的大众文化,怎样的理论描述或阐释才算是较为恰切和有效的呢?时至今日,艺术与理论似乎正不可避免地遭遇着一场尴尬:一方面,艺术越发变得莫名其妙,包括"过去的精神创造,艺术和历史,不再属于现在不言而喻的内容而是委弃给研究的对象";而另一方面,理论又愈加独立甚至制约着艺术,玩起了自足、自我阐释及阐释循环的游戏,其"对象接近于零",而其自身"却接近于无限"。在这种情势下,倘使延续一种理性、透明的形式主义批评,或者喧嚣地展开各式浮光掠影、言之无物的文化研究,那只会使天堂和地狱变得更为人烟稀少。可能的办法也许是:回到经验现象,返归艺术语言本身,寻找切入艺术实践的理论话语的新的可能。
简介:早在秦汉时期,儒家先贤就对什么人可以列入祀典制定了明确的原则。《礼记·祀法》日:“夫圣人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接下来进一步解释道,历山氏之子农,周人先祖弃,都能种植百谷,所以祀以为稷神。共工氏之子后土,能平定九州,所以祀以为社神“帝喾能序星辰以著众,尧能赏均刑法以义终,舜勤众事而野死;鲧障洪水而殛死,禹能修鲧之功;黄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契为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汤以宽治民而除其虐,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灾。——此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夫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山谷、丘陵,民所取材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