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调查了解医生、药剂师、公务员对脑死亡与器官移植及其立法的态度和建议。方法以自行设计的包括10个项目44个问题的凋查问卷,对广东省在职医生、药剂师和公务人员进行调查。所有问卷在课堂分发并当场收回,检查和记录有效问卷后,统计相关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结果总共分发问卷1400份,回收1063份,有效问卷969份。统计分析结果显示被调查者对脑死亡和器官移植立法的理解不够充分,但74%认可并接受脑死亡标准。而且他们一致认为器官获取、使用及可能对捐献者带来的健康风险的保险和补偿等问题都应有法可依。92%的被调查者还认为脑死亡和器官移植有必要立法,其中61%的认为立法时机已经成熟。结论我国脑死亡和器官移植立法是大势所趋,内容必须包括患者、近亲属及医疗机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鼓励和加强对脑死亡和器官移植立法等相关问题的教育.
简介:目的通过比较发达国家器官移植和脑死亡立法前后移植量的变化,探讨立法成效,提出我国器官移植与脑死亡立法的策略与思考。方法检索美国器官移植共享网、世界捐赠与移植监测网、美国科学移植登记网;中国肝移植注册网、中国国家统计局等相关官方网站(截至2008年12月6日),收集各国器官移植及捐献数量相关统计数据,按国别和移植器官种类进行对比描述分析。结果①查找到2003~2005年英国、美国、新西兰、西班牙、法国、意大利、德国、澳大利亚8种器官移植及器官捐献数量;1988~2007年美国和西班牙尸体捐献数量;2002~2006年澳大利亚各州移植总量;1993~2006年美国器官移植数量;1988~2008年3月美国肝、肾移植数量;1993.2008年3月中国肝移植数量,2000~2004年中国部分省市肾移植数量。②美国器官移植数量占绝对优势。③合并立法代表国西班牙2003~2005年百万人口捐献率位居八围之首。④南澳大利亚州政府采用西班牙捐献模式后4年百万人口肾移植率平均值高出其它各州。⑤美国10年活体肾移植占移植总量比例明显高于肝移植量,提示唯一器官与双器官的捐献对活体供者的风险不容忽视。⑥全球保障器官移植稳步发展的可行做法包括:由国家签订国际多边或双方条约;非政府组织规范;行业自律;专家共识指导;建立病人同盟。结论全球器官移植开展得好的国家,无一不与器官移植和脑死亡法的成功制定和不断完善及措施配套、保险跟进和宣传普及有关:我国应把握与国际医学同步发展的机遇,借鉴国外在脑死亡和器官移植问题上的成功做法,发挥后发优势,进行脑死亡和器官移植立法。
简介:目的了解居民对制定省级控烟立法条例的态度,为进一步制定广东省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法律提供依据。方法于2012年8月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分别抽出梅州、珠海、湛江、清远、广州5个城市,利用简单随机拨号抽样法,抽取年龄≥16岁的常住居民,以匿名的形式进行电话调查。了解受访者对出台省级层面控烟立法条例的态度。对省级控烟条例实施后,民众发现禁烟场所有人吸烟的反应,对禁烟场所吸烟者罚款的看法等。按人口学特征,以率、构成比进行描述,率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结果共拨打有效电话942个,有效应答率42.2%(942/2230)。调查对象的吸烟率为22.2%(209/942)。居民对广东省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立法的赞成率分别为77.7%(732/942)、76.3%(719/942)。女性对广东省在公共场所84.0%(362/431)及工作场所80.7%(348/431)控烟立法赞成率均高于男性(分别为72.4%、72.6%)(均P〈0.01)。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职业的人群对广东省在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控烟立法的赞成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或P〈0.05)。非吸烟人群对广东省出台法律禁止在公共场所(81.5%,597/733)及工作场所(79.1%,580/733)吸烟的赞成率均高于吸烟人群(分别为64.6%、66.5%)(P〈0.01)。如省级控烟条例实施后,见到有人在禁烟场所吸烟,47.2%(445/942)的人会劝阻吸烟者停止吸烟;71.0%(669/942)的人赞成对禁烟场所吸烟的人进行罚款。59.3%(124/209)的吸烟人群表示在省级控烟条例实施后,在禁烟场所会停止吸烟。结论广东省居民普遍支持广东省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立法。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法律,加强对二手烟危害及控烟立法重要性的宣传教育,提高民众健康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