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道可道,非常道”从具体哲学概念(“道”)的形成这个角度阐明“自然之道”首先必须通过言说来呈现,但作为“名”的“道”与自然实存的“常道”之间存在着张力。“名可名,非常名”则从一般意义上阐述了万物之“名”与自然物本身之间的张力。言说(人为)造成了“名”与自然本真之“实”的分离,于是在呈现本根之道的方式上有了自然之始与言说之始之异,在认知“道”的方式上有了虚静以观与名言以析之别。然而哲学必然通过言说,“道”首先是言说的产物,静观、玄鉴则是超越言说的另一种体道方式。为了在言说中阐明不可言说的“自然之道”,作为哲学文本的《老子》大量使用了表意玄远、模糊晦涩的“名”来言说,试图以此超越“名”的辨析功能。在认知“道”的方法上,老子实际上向我们昭示:言默皆达,殊途同归。
简介:明初通过实行度牒制度,将僧道身份之合法确认权归于国家,实现对制度宗教组织成员的掌控,保持世俗政治文化主导地位及相关经济制度之推行。其基本目标,主要包括限制僧道人口、划分僧俗界限、考试授牒。但僧道定额在正统以后被大幅度突破,成化时期因滥度僧道,已经基本失去效力,虽经弘治时期整理,未根本改变趋势。明中叶以后,僧道中有度牒者,当不低于70万人,其无度牒者,又当远多于有度牒者。嘉靖中叶以后,纳银给度成为主要做法,明初制度精神已然丧失。度牒制度变迁与皇室家族信仰倾向及其利益关系密切。有关争论,基本在官僚士大夫与皇帝、后妃、僧道势力间展开,反映出儒家治国理念与佛道信仰之间的严重冲突。度牒制度由社会控制手段蜕变为财政手段,是明朝社会控制力削弱的过程,也是包括社会救助需求在内的财政压力造成的。
简介:从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政府开始在台湾设置府县,直至光绪二十一年(1895)台湾被迫割让给日本,这两百多年间,正是中央政府对台管理制度形成和完善的重要时段。这一时期中央政府对台的治理观念几经变动,在台官员的设置和职权也都频繁发生改变,情况纷繁复杂。在此期间,台湾道台一职虽始终存在,但其管辖范围、职权、作用等方面都呈现出了复杂多样的变化,对台湾社会也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基于台湾道的复杂性与特殊性,庄林丽的《清代台湾道、台湾道台与台湾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一书从制度史的角度解读了台湾道的设置与变迁、台湾道台的基本情况以及台湾道台的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该书还从台湾道台与台湾社会关系的角度讨论了台湾道台与清代台湾的社会秩序维护、台湾的开发、台湾文教事业的发展方面的关系和作用。庄林丽深厚的考证功底以及对于资料的全面搜集、梳理、分析均予人以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