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城市化进程是中国近代以来最深刻的历史变迁。这种历史性变迁既有中国社会历史发展本身的大逻辑使然,同时也是全球化进程的中国反应和中国形态。它是在几千年农耕文明演化基础上的一个自然历史的发展。但是,全球化进程对这一自然历史进程的深刻干预,使得这一进程不断呈现出,如生物大爆炸般的巨变效应,从而使得一个缓慢的自然历史过程,演变为一个快速的社会历史过程。本来顺其自然,水到渠成的一个演化机制,陡然之间进化为突变机制。本来的一种自然历史分工,陡然之间演变成一种社会形态的等差。于是,便产生了文化的矛盾和冲突。这是关于两种不同生存价值观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正是这种冲突,构成了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文化问题:城市文化空间建构。城市文化空间建构是一种精神社会的空间表达形态。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病是城市精神社会失衡的反映。重建中国人的"天人合一"智慧,是根治城市病的文明良方。
简介:住上了高楼大厦,人们依然会为早晨买油条豆浆的不便而抱怨。开上了高档轿车,人们也会因为修路时的便民举措不到位而吐槽。“坚硬的城市里没有柔软的爱情”。人们的幸福感不仅来自城市硬件上的改善,更来自“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等点滴小事上的切身感受。城市不应该仅仅是一些建筑的集合体。其实,城市的功能再多,最根本的还是为生存其中的人提供家园与庇护,对于我们每一个普通人来说,一座城市的情感定位要远远重于它的文化品位,因为,再美好的东西,如果没有让你喜欢的温度,你就不会有靠近的渴望,而一座城市的温度并不在于它有多么悠久的历史,也不在于它创造了多少现实的奇迹,而是生活其中的每个人的人性温度。
简介:近代时期,北美华工和华侨向中国的汇款构成近代侨汇的半数,其对于近代中国经济发展的作用举足轻重。由于近代中国官方经营机构的缺位,早期侨汇的运营主要依赖华商个人和相关私营企业完成,表现为“水客”、侨批局和“金山庄”的经营,其侨汇经营带有强烈的逐利动机。近代后期,北美华侨华人又创造性地发展出“仄纸侨汇”的运送方式,通过遍及各地的“金山庄”、银号和钱庄,以香港为中心节点,在中国境内流通、境外兑付,这在外币汇兑方面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华侨与侨眷的利益,受到海外华侨及侨乡眷属的广泛欢迎。然而,侨汇在这样的情况下进出中国,脱离了政府的金融管制,客观上损害了政府的利益,使得清末以来的近代中国政府流失大量外汇,造成政府财政支出的困难和沿海及侨乡地区货币流通的乱局,这也是近代私人侨汇业发展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之一。
简介: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发布的一系列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的重要文件,表明了国家对自然资源的高度重视。国际上,联合国的相关机构推出的环境经济报表体系中心框架SEEA2012及其系列辅助规范,进一步健全了环境经济核算体系的国际统计标准。土地在所有自然资源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的地位,做好土地资源资产报表的编制工作能更顺利地推动其他资源的报表编制。加拿大在2006年就已发布了关于《自然资源账户的概念、来源与方法体系》,在土地管理方面处于国际上领先地位。本文研究了加拿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官方报告中涉及土地资源的内容,梳理了其基本理念与思路,并以此为基础对我国土地资源报表编制的框架建设提出了一些参考性建议。
简介:随着2003年10月东盟安全共同体建设进程的启动,东盟框架内的东南亚多边防务合作迅速兴起,这推动东南亚多边防务外交出现东盟化和规范化的重大转型。东南亚多边防务外交的东盟化主要体现在东盟防长会议和东盟防长扩大会议相继启动,并不断向东盟制度化和务实行动化发展,形成区域、跨区域的多层次互动和第一轨道、第二轨道多轨并行的“东盟中心性”区域防务合作架构。东南亚多边防务外交的规范化主要体现在基于区域治理“东盟方式”的组织规范和区域安全治理“综合安全方法”的安全规范,形成一套特色鲜明并与多边防务务实合作及具体行动的实际需求相适应的行为规范,包括不结盟、不干预、非武力、非强制、无约束力、协商与共识决策以及非传统安全和民生导向等,推动了更务实的“东南亚防务模式”的形成。
简介:40年的改革与发展,中国经济经历了四大转型: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从封闭经济到开放经济的转型,从二元经济到现代经济的转型,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型。这些转型是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源泉,也是解释经济增长下滑的主要原因,同时还是判断未来经济走向的基本依据。但这些转型仍有不彻底的地方,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只有实施供给侧改革,才能使这些转型向着有利于可持续增长的方向变化。供给侧改革的关键是解决制度的深层问题,核心任务还在于通过制度改革解决要素的最优配置。通过制度改革,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提高制度的适应性效率,这才是实现中国经济进一步转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根本举措,更是未来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简介:中国经济法理论研究经过四十年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体现为不断涌现的经济法理论研究成果、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法理论研究学术共同体和较为成熟的经济法学教育体系。但经济法理论研究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包括自身定位不够清晰、社会理解和专业理解存在一定鸿沟、经济法和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对话机制缺失、经济法理论研究成果对具体经济法制度的影响力有限等。中国经济法理论研究仍然需要进一步的转型。具体而言,未来的中国经济法理论研究应当从'填补法律漏洞'及对政策进行注释的思维方式,转变为以发掘经济法法律中的自身规律和特点为主体,以更加包容的心态吸纳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社会法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以协调配合的机制建构与其他部门法沟通和交流的平台,实现经济法学研究的规范化,形成更为科学的经济法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