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实现资源型村庄有效治理的内在机理是什么,通过怎样的策略能够振兴资源型村庄,这是本文的核心问题。为了探讨资源型村庄的有效治理模式,本文从十九大提出的中国乡村振兴时代背景出发,建立了一个"任务型治理"的理论框架,并在此框架下使用浙北荻港村的个案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发现,资源型村庄的"任务型治理"模式是一种围绕解决资源型村庄建设过程中不同阶段的特定任务而采取的方式、手段与途径。在资源型村庄"任务型治理"模式中能否有效地实现治理目标,促进村庄的可持续发展,其关键点和难点正是对于任务的界定,以及根据各个不同阶段的任务而不同治理主体分工协作所达成的一种良好的"一主两辅"治理结构。通过构建资源型村庄的"任务型治理"模式,不仅能够取得重振村庄组织活力、复兴产业实力、重塑文化魅力、再造环境美化等村庄外在层面的振兴,而且更能够达到村民主体性的确立、社会资本的培育、多元参与的建立以及乡村精神的重塑等村庄内在层面的培育,真正实现资源型村庄的振兴繁荣。
简介:当前,我国风险规制领域公众参与正处在参与不足与参与过度的困境,这实则暴露出风险规制公众参与的形式化。针对这一问题,主流法律学者主张应当通过利益组织化建构所谓的公众参与利益代表模式来解决公众参与形式化的问题。从理论渊源上考察,公众参与的利益代表模式遵循多元主义的政治哲学传统,强调通过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对抗、竞争、博弈来对风险规制决策施加影响。然而,这种公众参与模式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在现代社会中,民主的实质是协商论辩而非对抗妥协,因此在风险规制参与模式上应当向协商转向,建构一种以协商民主为理论基础的风险规制公众参与模式,借由多元主体的协商对话来强化公众参与,克服公众参与的形式化,最终塑造风险规制决策的正当性。
简介:晋政办发[2018]3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经济转型步伐,增强发展后劲,按照《山西转型项目建设年(2018)行动方案》(晋办发[2017]78号)有关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转型项目用地保障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保障项目落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018年是全省项目转型建设年,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其中全省转型项目投资完成额占比60%左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