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编辑同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第23条第(1)项的规定,经审查认为申诉或者再审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报经院长批准再审的,应当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请问,在审判实践中如何理解此项规定?即由谁报请院长、是立案庭的内勤、承办法官,还是庭长?此处的院长是否包括分管的副院长?如果某法院分管立案、审监的副院长不是同一个人,该报哪位院长?院长批准再审的案件,是否如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那样,先由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再经合议庭评议?如果院长在申诉或再审申请来信中批示再审的,是否可以理解为立案庭直接办理立案登记手续即可?
简介:十四届三中全会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企业"改制转机"的根本目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要按国际公认的惯例,结合中国的国情,使其具有合乎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要求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可利用"经权理论"来指导。一、现代企业制度的经和权"经权理论"出自"易经"、"经"者"常道","权"者"变通","经"就是不变的原则,反映矛盾的普遍性;"权"就是权变、变化,反映矛盾的特殊性。"经权"就是秉持常道,尽量变通,也就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经权理论要求"权不离经",要求通过时间、空间两个参照系统,来实现组织
简介:在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深情缅怀邓小平同志丰功伟绩,沉痛悼念这位为祖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事业作出巨大贡献的当代伟人之际,回顾他在内蒙古留下的足迹和他对我区各族同胞的深切关怀,我们的心情是难以平静的。邓小平同志曾经两次到过内蒙古。一次是在大革命年代的1926年。那年冬天,他由前苏联回国,参加革命斗争。原计划到五原一带,支持当年9月17日在那里誓师的冯玉祥部的斗争,发展壮大革命力量。后因冯部南进,邓小平同志遂路经我们现在的内蒙古转赴银川,去往西安。这一次,他由北而南,穿越了内蒙古地区西部的大草原和荒漠地带,使他对旧中国广大农牡民的生活状况有了亲身了解和深刻印象。再一次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1964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