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民是改革的主体”,体现了实践主体与价值主体的统一,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的统一,个人主体与社会主体的统一。理解这一命题,必须始终围绕“改革”的时代语境,从“人民主体”的基本内涵入手,分析人民在改革进程中担当主体角色的理论基础。当前,人民作为改革主体的真实性面临着主体权利被僭越、改革利益受损害、人民参与改革的主体能动性不均衡等现实挑战。落实“人民是改革的主体”,应该从强化人民主体参与意识、建立改革利益公众分享机制、加强法制建设等方面来确保人民真正发挥改革主体作用。
简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然引起劳动关系的调整和变化,影响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去过剩产能和优化产业结构,会引起劳动力供给的结构性矛盾,部分劳动者的现实物质权益保障面临压力;去库存、去杠杆、优化资本结构及其运作,必将对我国劳动法律和劳动政策产生影响;个别产能过剩严重的地区可能会出现劳动者集中下岗和财政支出困难的情况,易于引发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降成本补短板,会在短期内加剧劳动者素质提升的要求;职工安置分流存在较大资金缺口。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践,要处理好改革政策与劳动者权益维护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严格遵循法定民主程序,多措并举,合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力量维护劳动者权益,通过转岗分流、社会保障支持、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保证劳动者的就业、社会保障、分享成果的权益,促进改革与劳动者权益维护的平衡共进。